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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辦指港視對相關法例存在誤解。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昨日最新出版的《壹週刊》刊登一篇報道,聲稱「律政司下令封殺王維基」,指律政司就香港流動電視網絡有限公司因意圖採用的電視制式而可能涉及提供免費電視一事,曾向通訊事務管理局或其辦公室提供法律意見及指示,律政司發言人昨日表示,有關報道絕對與事實不符,並對有關的錯誤報道表示遺憾。
昨日出版的《壹週刊》刊登一篇題〈為無綫告狀 律政司下令 封殺王維基〉的報道,在引言中聲稱港視突遭「封殺」,是因為「無綫電視向通訊辦發出的一封投訴信,通訊辦收到投訴後,以特事特辦方式立即向律政司尋求法律意見,律政司一錘定音,敲響了香港電視的喪鐘」。
報道稱通訊辦問律政司意見
不過,該篇報道中稱,通訊辦在與港視在1月24日就採用的流動電視制式舉行會議後,「由於有關問題非常敏感,故(通訊辦)立即向律政司尋求法律意見,律政司其後回覆,表明港視的做法明顯與現存廣播條例對免費電視定義牴觸。消息指無綫獲知港視轉換制式後立即發信投訴,律政司的觀點正與無綫不謀而合」。
律政司昨日發表聲明,批評有關報道絕對與事實不符。律政司發言人指出,通訊局是獨立法定機構,就其規管事宜有自己的法律顧問,「律政司從沒有就上述事件向通訊局或通訊辦提供任何法律意見」。
聲明澄清從未聯絡遑論指示
發言人補充,文章中有關「律政司下令封殺王維基」及「律政司一錘定音,敲響了香港電視的喪鐘」等相關說法更是絕無根據。律政司從未就有關事件與通訊局或通訊辦聯絡,更遑論向它們發出指示。律政司對文章中的錯誤報道表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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