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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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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吹市民做死士 余大狀坐享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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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小莊。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資深大律師、公民黨主席余若薇在違法「佔中」上態度閃縮,既鼓吹「佔中」又諸多顧忌。有法律界人士指出,余若薇本身是「藍血貴族」,亦素有「特首夢」,她既要爭取反對派支持亦必須自保,只能鼓吹更多無辜市民在前線做死士,以便她在「佔中」關頭可過橋抽板,繼續下一場政治騷圓「特首夢」。

馬恩國:「民主女神」要圓「特首夢」

大律師馬恩國指出,余若薇面對「佔中」處境兩難,她一方面是反對派的「民主女神」,必須支持「佔中」來鞏固自己在反對派的地位,爭取派內支持,以圓她的「特首夢」;但如她鼓吹市民違法,將和特首須依法管治自相矛盾,她日後難以取信於社會,「出閘」亦欠說服力。故此,余若薇在「佔中」一事的取態只能既支持又諸多顧忌,語帶保留。更重要是,她仍有另一場政治騷要打,不可能只在「佔中」孤注一擲,站在最前冒被警察公開拘捕的刑責風險,喪失今後更多的政治利益。

馬恩國續說,令人關注的是,公民黨一直以「正義」做招牌,在港珠澳大橋和外傭居權案鼓吹「正義」騙取市民信任;在「佔中」一事上,余若薇為求自保,便需吸引更多無辜市民在前線做違法死士,一群中立的年輕學子被「民主假正義」引誘上當為人抬轎,最令公眾憂慮。

宋小莊:不違法講法純屬誤導

法學博士宋小莊認為,「佔中」目的是破壞社會秩序,堵塞中環要道,損害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政府不可能向「佔中」發起人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故此「佔中」必然違返公安條例,必然違法,余若薇指「佔中」有違法和不違法部分的講法完全是誤導。宋小莊解釋,一個犯罪集團也分很多不同部分,包括策劃和行動等,警方不可能因為策劃者沒有參與實質行動,便讓背後的策劃者逍遙法外。違法就是違法,當中無所謂不違法部分。事實上,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和第十條便涉及煽動罪,純粹煽動他人犯法也構成罪行,余若薇以為自己可以置身法外是另一個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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