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4年5月20日 星期二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廿四味:高院對黃陳癱瘓中環判刑過輕


徐 庶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及陳偉業在2011年七一遊行之後,召集群眾到長江中心外集結並遊行至禮賓府,堵塞了中環3條馬路,癱瘓交通長達4個小時,兩人去年被裁定非法集結等罪成,分別被判監六星期及五星期,另外罰款4,800元,兩人都獲准緩刑。裁判官宣判時指出,任何對社會議題有強烈意見人士,犯法都要負上刑責,沒有人可凌駕法律之上,否則香港核心價值無從說起。但是,昨日高等法院取消了兩人的判刑和緩刑裁決,只維持罰款4,800元,觀點令公眾十分不解。

法官彭偉昌說,兩名上訴人當時在街站召集群眾,是無可爭辯。不過彭偉昌認為,當時示威者只是以人多的陣勢,緩慢地逼向警方防線,跟猛力拉扯鐵馬是兩回事,原審裁判官過分強調當時的危險,加上兩人並沒有前科,判刑是過重。

這種輕判觀點值得商榷。量刑必須根據犯法行為對社會的損害程度而決定。判刑過重的論點完全站不住腳。成千上萬的香港市民,由於有人堵塞交通,回家和上班的權利和自由被剝奪,正在營業的商店沒辦法營業,的士司機失去了半天收入,中環的運作停頓,對社會經濟運作影響極大。高院法官說裁判官過分強調了堵塞中環交通的危險,並沒有理據。

高等法院的另一個論據,是違反法律的人並沒有「猛力拉扯鐵馬」。然而,警方維持秩序,布置了封鎖線,現場並不一定有鐵馬,是否沒有鐵馬就可以不判處刑期?利用人多勢眾,暴力衝擊警察的糾察線,也一樣造成危險,會造成人踩人的慘劇。現在黃毓民反而惡人先告狀,要上訴到終審法院,作出錯誤的引導。黃毓民及陳偉業並不是好像高等法院法官所說「沒有前科」,而是在挑戰法律,暴力衝擊社會秩序,侮辱官員等方面,早已前科纍纍。

律政司對此案絕對不能袖手旁觀。現在不應坐等黃陳告狀陳說歪理,混淆視聽,而是律政司要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陳述控方和廣大社會人士的論據,指出堵塞中環交通對社會的嚴重傷害,維護法紀和社會公正。否則,任何人只要付出4,800元,就可以不負責任地癱瘓香港的交通運輸。輕判不是維護法治,這是縱容了挑戰法治的人的膽量,為今後破壞社會安寧開了綠燈。

相關新聞
港8年後缺工12萬 (圖)
基層工作空缺大 低學歷人力匱乏
僱員流失率20.1%錄新高 (圖)
失業率3.1%16年最低
民記工聯會籲全面推侍產假 (圖)
政府推算本港人力需求 (圖)
梁愛詩:認清港人義務 振興中華有責 (圖)
普選攸關「一國兩制」落實 黃英豪:特首要「雙負責」 (圖)
李鵬飛料激進反對派提早「佔中」
劉江華:報告反映各界政見 (圖)
盧文端籲港人珍惜「一國兩制」 (圖)
張志剛建屋喻建港:一國兩制」是地基 (圖)
若查出有責 張炳良願請辭 (圖)
錢果豐:韋有錯港鐵會追究
查明韋達誠失職 毋須動用特權法
董事會增四席加強監察
市建局:需求主導未定方向
逾八成世界盃球鞋含毒 (圖)
CY與學生分享瑞典行見聞 (圖)
「藝綻公園2014」展港生作品 (圖)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