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香港政制改革必須按照基本法循序漸進發展。《「一國兩制」在港實踐》白皮書指出,中央政府繼續支持香港依照基本法的規定,循序漸進發展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民主政制,並強調行政長官及立法會普選是中央政府作出的莊重承諾。中央真誠地支持香港的民主政制向前發展,而特首和立法會普選制度必須符合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特別是要符合香港作為直轄於中央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的法律地位,符合基本法及人大有關決定。
民主政制依法穩步推進
白皮書在第三章提到,在中央政府和祖國內地的大力支持下,特區政府團結帶領香港各界人士,攻堅克難,砥礪奮進,充分發揮「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保持香港社會經濟政治大局穩定,其中包括民主政制依法穩步推進。白皮書指,香港回歸前,英國委派總督在香港實行了150多年的殖民統治;回歸後,香港特區政府和立法機關由當地人組成,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立法機關由選舉產生。
基本法明確規定,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全部議員最終由普選產生,使之成為法定目標。特區成立以來,中央和特區政府堅定不移地按照基本法和人大有關決定,推動以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為主要內容的民主政制循序漸進向前發展。
特首選舉不斷提高民主
同時,行政長官選舉的民主程度不斷提高,由第一任行政長官人選經400人組成的推選委員會選舉產生,第二任至第四任行政長官人選經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選委會的規模由800人增至1,200人,並以四大界別人士按相同比例組成,體現了均衡參與,具有廣泛代表性;而立法會選舉的直選因素亦不斷增加。
2007年12月29日,人大決定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可由普選產生,在特首普選產生後,立法會選舉亦可普選產生,為特首及立法會全部議員普選設定了時間表。
莊重承諾普選特首立會議員
在第五章(四),白皮書強調,中央會繼續支持香港特區依照基本法的規定循序漸進發展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民主政制。行政長官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立法會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這是中央政府作出的莊重承諾,並體現在基本法和人大有關決定中。
白皮書強調,中央真誠地支持香港的民主政制向前發展,而行政長官和立法會普選制度必須符合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符合香港實際,兼顧社會各階層利益,體現均衡參與的原則,有利於資本主義發展,特別是要符合香港特區作為直轄於中央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的法律地位,符合基本法和人大有關決定,經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人選必須是「愛國愛港」人士。只要香港社會各界按照上述原則務實討論,凝聚共識,就一定能夠實現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全部議員最終由普選產生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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