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4年6月18日 星期三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7內地人持假特區護照判囚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兆東)天網恢恢,疏而不漏。7名內地居民因企圖偷渡前往南美非法打工,竟串同4名港人以其轉讓出的登機證,及中介人所安排的偽造香港特區護照,試圖前往埃塞俄比亞並轉機南美,卻於途中事敗被遣送回港,於昨日因「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被判入獄。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去年8月,該7名內地人在中間人安排下,先利用其真實的中國護照,經落馬洲邊境口岸入境香港,再獲安排乘坐航班前往泰國。同時,7名早已獲中間人招攬的港人,在同一班前往泰國的航機上,將其轉乘往埃塞俄比亞的登機證,轉交予該7名內地居民。當該7名內地人取得登記證後,就計劃利用由中介人安排,載有7名港人同黨個人資料的偽造特區護照,繼續前往埃塞俄比亞,並意圖再轉往南美非法工作。

不過,由於登機證及護照出現問題,其中1名港人及1名內地人在泰國曼谷被截;至於其餘6名內地人,亦在埃塞俄比亞當地使用假護照時被截,一行8人結果因事敗,被埃塞俄比亞及泰國當局遣送回港,並由本港入境處進行拘捕。

收2,500元助偷渡南美

入境處發言人稱,在事後對其他涉案港人進行的調查中,發現有人承認收取2,500元報酬,協助內地居民偷渡前往南美。另外,被調查的其中1名港人,亦同時被揭發牽涉一宗假結婚案件,故被額外加控一項「串謀詐騙罪」。發言人續稱,案件經區域法院審理後,7名內地人被判入獄18個月至20個月,至於同案的4名港人就分別被判入獄35個月至43個月。

發言人警告,根據《盜竊罪條例》,任何人以欺騙手段而不誠實地取得另一人服務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0年;而根據《入境條例》,任何人士管有或使用偽造旅行證件亦屬違法,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15萬元及入獄14年。

相關新聞
網上教唆 攻打立會 警方徹查 (圖)
六行會成員齊聲譴責暴力 (圖)
法律界:教唆犯法須負刑責 (圖)
特首:難單靠「辣招」 增供應「王道」 (圖)
顧整體利益 新東北不押後
鄭家純:「和平佔中」不可信 (圖)
發叔譴責暴行 約村民解矛盾
施永青:少數不可挾持大眾
發叔讚白皮書對症下藥 (圖)
鄒平學:指引方向 助政改解分歧凝共識 (圖)
林新強:「愛國」是任法官基本條件 (圖)
港澳研究會周五辦研討會論白皮書
周波張榮順延後訪港
來論:白皮書:堅定不移推進「一國兩制」事業
「一國兩制」顯優勢 東方之珠更璀璨 (圖)
香港之本:全面準確理解貫徹「一國兩制」 (圖)
權利提升:權利充分保障 民主穩步推進 (圖)
交流密切:兩地教育擴合作 學術科研結碩果 (圖)
香港經濟社會發展(摘要)
偽造合約借貸 7印傭騙19萬 (圖)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