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汶羽 民建聯政策副發言人 觀塘區議員
近日越來越多人討論政治中立,有人要求公務員包括警務人員,不須理會特首決定,而「政治中立」地判斷事件。當中,存在着一個很大的錯誤。按筆者理解,公務員政治中立應是指公務員不論哪位人士當上特首,不論其政治背景如何,都會如實按照其決定執行。
換句話說,特首與問責團隊應是負責做政治及政策決定,當然他們亦要為決定負上政治責任。公務員團隊便中立地執行他們的決定,不論該公務員是否認同有關決定。這才是真正的政治中立。很多人將政治中立四個字無限放大,更以之威迫公務員作出決定。實際上,他們口講政治中立,實際卻是迫公務員作出政治決定。
公務員的政治中立是非常重要,亦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不論誰當政,公務員都會全心全意,貫徹始終地執行相關決定。這是具效率的表現,試想若公務員團隊是有政治傾向,當他們執行與他們政治傾向不一致的政治決定時,公務員團隊便會放軟手腳,令有關決定無法落實。這便會出現公務員凌駕了政治問責團隊的情況。當中要留意的是公務員是無需負上政治責任的,他們只需為未能執行決策而負上責任而已。
筆者希望社會各界人士一同努力,齊心維護好公務員政治中立的特質,這是香港的核心價值,更重要的是我們要清楚何謂政治中立,以免出現本末倒置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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