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昨第四十天聆訊,辯方指作為西九文化區督導委員會主席的許仕仁,刻意不向公眾披露西九公眾諮詢中,新地與長實合組財團的建議書遠遠拋離對手成為最受歡迎,是為了避免對方得到優勢。而且許上任短短兩星期,便建議成立獨立團體取代政府去發展西九,以確保不會出現官商勾結。
證人:不應披露入圍財團受歡迎程度
前房屋及規劃地政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兼西九督導委員會秘書劉錦泉昨續受辯方盤問,代表第二被告郭炳江的御用大狀Clare Montgomery指出,新地與長實組成的財團「活力星國際」,其建議書在西九公眾諮詢中以大比數拋離第二名的「香港薈萃」,成為最獲公眾支持及最受歡迎的建議書。當時作為政務司司長及西九督導委員會主席的許仕仁,刻意不向外界披露「活力星」排名第一,是為了避免「活力星」得到優勢。劉表示他不知道許的決定是否針對某一財團,但無論第一名是哪一個財團,政府也認為不應該將全部3個入圍財團的受歡迎程度向外披露。
許盼新制不受利益影響 爭公眾支持
劉供稱許仕仁2007年7月12日,即上任後兩星期,建議探討成立一個新的獨立團體去取代政府發展西九,許希望外界認為該團體是獨立於政府及不受利益影響,並藉此取得公眾及政治上的支持。
第四被告陳鉅源的御用大狀Ian Winter則指出,因應2005年公眾對西九項目的關注及政治上的反對,令西九成為政治上的燙手山芋,劉表示沒有聽聞,亦不知道應否這樣形容,但他同意許找方法將西九項目從政府中移走,是為了確保不會出現官商勾結。
郭炳江的御用大狀認為,政府2005年10月為西九發展施加的額外條件,即分割一半商住面積再招標及設立300億營運基金,會令投標者注定蝕本。劉表示當時政府沒有委任顧問及財務專家去進行財務研究,因此對這些額外條件所造成的實質影響沒有既定看法。
代表許仕仁的大狀蔡維邦盤問劉時指出,政府中央政策組2006年公布的研究發現,西九項目在所有政府項目中的優先次序只是排名十七,而前特首曾蔭權在2006年1月19日的會議中,認為政府有道義及法律責任去發展西九,劉均表示同意。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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