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法醫科設有19名法醫職位,包括顧問醫生、高級醫生及醫生。然而,衛生署法醫科高級醫生潘偉明指此行業流動性大,現時衛生署法醫科也有4個空缺。他續指,衛生署的薪金比醫管局的為低,加上取消了公務員的「長俸」,因此減低入行的吸引力。
法醫無迫切性 少被投訴
然而潘偉明稱,他任職法醫已有25年,既然已經投資了那麼長的時間,所以想繼續在此行業作長遠的發展。他又指,法醫與一般醫生的不同,在於沒有迫切性。「一般醫生在醫治病人時也會有迫切性,要盡快決定治療的方法,但法醫則可以有坐下來冷靜分析的時間,被投訴的機會也會較少。」
要成為法醫,潘偉明指與成為一般專科醫生的途徑無異。在取得香港醫務委員會註冊西醫的資格後,便需接受最少6年的在職專科培訓。他稱「我們一般稱該培訓為前三後三,中間有一次考試,如果合格便可繼續接受培訓。之後再要通過一次考試,便可獲得病理法醫的專科資格。」
被問及學生有否因接受不了每天面對屍體,而放棄成為法醫,潘偉明稱:「入讀醫科時,我們整年也是用同一具屍體,由頭到腳進行解剖,根本不會害怕面對屍體。」 ■記者 葉佩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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