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成員多次以違法、暴力方式示威,屢遭警方拘捕。有會計界人士昨日分析,社民連「換殼」改為僅以社團形式運作,除可隱瞞捐款來源外,更因毋須提交大部分成員資料,可增加警方檢控違法成員的難度,有包庇疑犯之嫌。
該會計界人士昨日向香港文匯報解釋,香港回歸前,港英政府規定20人以上的集會屬於違法,團體要根據《社團條例》註冊成為社團,當時沒有政黨,並無政治因素,故註冊的多為同鄉會、校友會、聯誼會及商務組織。後期政黨出現時,有部分政黨及政團就開始利用《社團條例》註冊。
大部分成員毋須公開
他指出,社民連之前成立的「擔保有限公司」,除每年要提交核數師報告及公司年報外,還要提供董事、其他成員及其他與公司相關人士的名字、身份證號碼及地址予公眾查閱,但社團只須提交主席、副主席、秘書及司庫姓名即可,資料披露的透明度可大大降低。
同時, 該名會計界人士更懷疑,社民連成員多次涉及違法行為,「咁多人衝擊,又戴晒面具,睇唔到個樣。」若他們以社團形式註冊,就可以隱瞞部分成員資料,增加警方檢控的難度。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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