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許仕仁於2004年4月向新地旗下的忠誠財務取得300萬元貸款,他昨解釋部分用作其顧問公司的營運費用,當時公司開始有收入,報稅時貸款及利息可當作營運資金去扣稅。
許仕仁已於2000年及2001年分別獲忠誠財務批出90萬及150萬元貸款,2004年4月他再申請多一筆300萬元借貸,他建議的條件是整筆貸款於2004年6月1日過戶,首年只需償還利息,一年後再作檢討,他其後接受忠誠批出的貸款時,已表明有可能需要不斷延長貸款期。
借貸直接聯絡新地旗下忠誠
許昨指他事前並無向新地中人提及要借貸,反而直接聯絡當時的忠誠財務行政總裁區慕彰,因為兩人以前已經有接觸,他又決定以旗下顧問公司德福企業的名義申請貸款,因為部分貸款會用作公司營運費用,加上當時公司開始收到新地的顧問費,報稅時貸款及利息可當作營運資金去扣稅,公司其他開支包括支付秘書與司機的人工,以及購買私家車的分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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