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圓 愛港之聲理論部
「佔中」已逾一個月,至今我們還未看到任何解決的跡象。法治,是民主社會重要的基石。當人們行使民主和自由權利的時候,若沒有法治,就無法維持社會秩序和道德規範。民主就容易成為多數人壓迫少數人的工具,或是少數人「騎劫」多數人的藉口。我們在履行民主權利時,要謹守法治;在享受自由的同時,也應尊重其他人的自由。「佔中」的影響在於把追求民主變質為服務於政治的工具,而且性質是粗暴橫蠻的,這只會使民主倒退。「佔中」更深遠的影響是對於法治制度的衝擊。無政府狀態已局部出現,其深遠的影響是「無視法治」思想已逐漸潛藏於社會大眾當中。
「佔中」以來,多數人的利益不斷受到侵蝕。商業活動、上班、上學、醫護救急、民生等都大受影響。極少數「佔中」人士可以通過佔領街道,爭取他們心目中的「真普選」。那其他市民要求回復正常生活的「卑微」要求,又有誰可以代表呢?
「佔中」搞手搬出一個歪理,就是自稱「崇高」的理念,可以凌駕於民生之上。一些代議士可以為了自己的政治目的,視民意如無物。而從歷史的角度來看,任何一個政治理念,以至社會制度,如果不能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如果不能改善社會大眾的民生,那這個理念或制度就是「反智」的,甚至是「反動」的,這些政客最終也必然會被民眾唾棄。
這次「佔中」行動已讓很多市民覺醒到,要好好利用自己手上選舉立法會議員的一票。我們要選出一些較溫和的立法會議員。若我們選出一些較理性溫和的議員,即能令大多數聲音得到表達。現在需要的是呼籲市民去登記作選民,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時,以選票趕走那些不惜以「佔中」等手段,綁架社會利益的政客。一旦市民覺悟到受損的是自己的權益和生計,那燃點的怒火就會燒到始作俑者身上。市民必會用他們手上的選票來為自己說話,懲罰悖逆民意的政客。正如一首民謠所言「誰種下仇恨,他自己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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