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問
小巴管理公司、兩個的士公會及金鐘中信大廈業主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臨時禁制令,要求佔領旺角及金鐘人士離開佔領區。高院法官區慶祥昨日頒下判詞,頒令旺角及金鐘臨時禁制令繼續,亦下令若有佔領人士阻攔執達吏清場,警方可採取拘捕行動。
但反對派仍然作出阻撓,協助旺角佔領人士申請撤銷禁制令的立法會議員陳偉業說,「答辯人感到極失望和憤怒,會積極尋求再上訴」。反對派協助某些人士利用法律援助,先作出撤銷禁制令的申請,到法院重新作出判決,他們又要上訴,阻撓禁制令的執行。禁制令仍然被反對派千方百計拖延執行。
學聯常委梁麗幗在電台評論法院延長禁制令的時候,採取兩面三刀的手法,一方面說「尊重法庭的判決」,另一方面則推卸責任,說佔領者是否離開金鐘和旺角,不是學聯的責任,應該由「佔領者考慮清楚繼續留下或離開」,「不認為學聯是衝擊法治」。這種說法不符合事實。9月28日,正是學聯宣布「提早佔領中環」,它是「佔中」的始作俑者和組織者,當然有責任根據禁制令宣布退出佔領區。如果不宣布,就是不負責任,抗拒法庭的禁制令,觸犯「藐視法庭」的罪名。
學聯所說的「尊重法庭判決」,完全虛偽。虛偽在什麼地方?他們從來都沒有表示過會離開佔領區,岑敖暉說「主動自首是彰顯公民抗命的精神」,但他們認為「應在撤退時才自首,而目前並無撤退空間」。他們講得漂亮,但是絕對不會自行退場,也不會自首。所謂「尊重法庭判決」,不外是拖字訣,把禁制令擱置起來,不予理睬。學聯既表示「尊重法庭判決」,又揚言「絕對不會撤退」,這是假法治,真動亂。
公民黨煽動佔領者破壞法治
公民黨的余若薇接受電台訪問時,竟指禁制令僅由單方面提出,不一定要遵守。梁家傑則稱佔領者留在現場不代表是挑戰法律云云。余若薇身為資深大律師,竟然指禁制令僅由單方面提出就不一定要遵守,是非常離譜的。所有的禁制令都是單方面提出的,言下之意,即是說所有禁制令都不用遵守了,那麼法庭還頒發禁制令幹什麼?法院考慮過原訴人陳述的理由,認為涉及公眾利益,是凌駕性的,某些人「公民抗命」的理由,不能凌駕於公眾利益之上,這就是法院判決的理由。任何人製造借口,佔領道路、癱瘓社會都不是抗辯的理由。
高院法官在判詞中表示,示威者在道路設置障礙物,妨礙緊急車輛到達「佔領區」,對公眾會造成危害,而行動規模龐大且持續很久,影響眾多市民,存在演變成「公民動亂」的實質風險,無論背後有多高尚的原因,都不能阻止法院頒布禁制令的決定。
高等法院頒布禁制令,考慮的就是公共秩序和大眾利益,考慮到有動亂的風險。高等法院認為,佔領者不是公民抗命,已經發展成為「公民動亂」。高等法院的判決是考慮整個社會正常運作的需要,也已經考慮過佔領者「公民抗命」的說法,並不僅僅是考慮原訴人「單方面提出」的訴求而作出判決。高等法院法官區慶祥提醒,任何人都要遵從禁制令,協助及慫恿違反禁制令的人士,亦是藐視法庭。高院上周一頒布臨時禁制令後,有「佔中」主事者慫恿佔領人士違反禁制令,顯然是觸犯了藐視法庭罪。如今法庭延長禁制令,任何人若繼續非法佔領,以及慫恿違反禁制令的人士,都須負上刑責。
在法治基礎發展的民主才會健康,推動社會進步,帶來實際利益,而不會變成動亂。如果提倡無法無天的民主,蓄意傷害法治,將法院的權威踩在腳下,鼓勵大家去犯法,這種民主其實是無政府主義、暴民政治,最後給整個社會帶來災難。
在高等法院的禁制令面前,全港市民都看到公民黨的真面目,他們為了一黨的政治利益和奪權陰謀,還煽動別人不去遵守,肆無忌憚地破壞香港法治,這完全違反大律師的專業操守。基於這個原因,執行高等法院的禁制令,不但要拘捕阻撓拆除路障的佔領者,也要拘捕煽動佔領者抗拒禁制令的大律師和立法會議員,讓他們因為藐視法庭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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