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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3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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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致金:無人能以「公民抗命」辯解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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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致金強調,任何人都不能以所謂「公民抗命」的「道德高地」作辯解而作出違法行為。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自明)反對派以「公民抗命」為由發動違法「佔領」行動,更拒絕遵守由法院頒下的臨時禁制令,嚴重衝擊香港法治精神。香港特區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昨日在接受傳媒訪問時指出,任何人都不能以所謂「公民抗命」的「道德高地」作辯解而作出違法行為,而違反法院頒下的禁制令已經影響法治。

「三丑」何俊仁涉教唆藐視法庭

香港大律師公會上月發表聲明,提醒參與「佔領」行動的示威者,法院審訊不會判斷相關政治理念的優點,他們一旦因觸犯刑事罪行被檢控,所謂「公民抗命」並非抗辯理由。不過,「佔領」者繼續以所謂「公民抗命」佔據道路,甚至拒絕遵照法院頒下的臨時禁制令。

「佔中三丑」 戴耀廷等更聲稱,違反臨時禁制令涉藐視法庭,這是屬於普通法罪行,但普通法有優良傳統,就是法官在判刑時會考慮「公民抗命」的因素。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更公然稱,法治不只是「無條件遵守法律」。

違反禁制令影響法治

包致金在亞洲電視昨日播出的《時事縱橫》節目中,被問及有法律界中人及立法會議員聲稱,「公民抗命」可以作為抗辯理由,及「法治不等於要盲目地守法」等言論時指出,法治的概念廣泛,涉及人權及民主,但當法院頒布臨時禁制令後,無論答辯人如何不認同法庭的裁決,在上訴得直前都應該尊重及遵守法律,故不同意有人稱「公民抗命」可作抗辯理由的說法。

他強調,「在香港,我們沒有任何法例會令你站於『道德高地』去違法,你不能避免法律責任,如果你認為法官會對你仁慈,這是你的想法,很難看得到違反禁制令如何不影響法治。」

強調「佔」者不應該續「佔」

就他早前公開表示,參與「佔領」的學生是「香港的未來」,被部分傳媒演繹為他支持示威者繼續「佔領」。包致金澄清,他的說話並不等同支持繼續「佔領」,更強調「佔領者」不應該繼續「佔領」,「除非有人說再沒有其他方法爭取民主。除了『佔領中環』外,那我就會支持。一開始他們已知道有法律風險,事實上他們有多種方法去爭取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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