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關據均)「佔中三丑」煽動「佔領」者違法,被批評此舉破壞法治卻反咬一口。「三丑」之一的戴耀廷昨日在報章撰文,指特區政府利用法院支持「清場」,是將法院「擺上^」。有學者批評戴耀廷此說,強調法庭只按法理處事,並強調申請民事禁制令是香港市民的法律權利。
戴耀廷在題為《誰擺法院上^?》的文中稱,特區政府即使沒有法庭頒的禁制令,根據現行法律是有足夠權力去清場的。就算是以公共秩序的原因向法庭申請禁制令,律政司在法律上也是比受「佔領」影響的私人團體更適合。但律政司卻沒有這樣做,是將法院「擺上^」。
何濼生:法庭依法辦事 申禁令港人權利
「幫港出聲」召集人、嶺南大學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何濼生昨日在一公開活動後反駁戴耀廷的說法。他指出,法庭根本不是搞政治的地方,也不會有任何政治取態,只是基於法理去處理案件,「(香港)市民是有權拿禁制令的,他們只是按法律給予市民的權利行事,我不認為有甚麼問題。」
「三丑」密會3小時 自首擇日交代
昨日「佔中三丑」戴耀廷、朱耀明及陳健民與「佔中」糾察隊和義工舉行內部會議。在3個多小時的密室會議後,戴耀廷稱,會上有談到自首問題,但要先消化內容,再研究何時舉行記者會交代。
何濼生批評,「佔領」者自首承擔法律責任,總比那些在「佔領區」戴面具犯法後逃走的人「好少少」、「好過無」,但強調即使自首,仍然無法彌補他們對社會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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