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若溪 深圳報道)自1月12日起,深圳原特區範圍內的所有路邊收費泊位正式開罰,泊位內外違停一律罰款500元。深圳市交委道交中心表示,首日出動現場執法巡管人員共387人,210名違停車主面臨處罰。目前,不少路段路邊泊位停車寥寥無幾,數據顯示,全市路邊臨時停車泊位佔用2821個,佔用比例僅27.40%。
正式開罰首日便有香港司機中招,皆因手機網絡不暢,無法完成繳費操作所致。而更有部分不知新政的外地車主被貼罰單。
經常往返福田CBD接送老闆的香港司機孫先生透露了自己的「避罰秘籍」,「不停在停車位裡面就不歸交委管,雖然違停,但人在車上有交警來罰也可以馬上開走。」
對此,深圳交委道交中心副主任歐可繼告訴記者,車主故意不將車輛停放在收費泊位內,而是將車堵在小區門口、開到綠化帶上、甚至跨在了斑馬線上的情況,道交中心得到了交警部門的委託,目前是可以貼條予以處罰的,「道交中心執法人員在車上貼上告知書,在上傳照片和資料後,經過交警部門認定,根據情節的嚴重或者造成周圍交通擁堵的狀況,認定最終的罰款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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