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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尚勇、翁雪 寧夏報道)新《環保法》本月起實施,寧夏回族自治區環保廳要求各級環保部門主動作為,鐵腕執法,絕不可使這部新法「架空」。「新《環保法》增加了按日計罰制度,等於給環保違法企業念『緊箍咒』。」自治區環保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新法規定罰款上不封頂,意味�茷雃h違法企業肯定無法生存,會被淘汰。
新《環保法》頒布後,自治區環保廳致信兩千餘家重點企業,力邀企業承擔起社會責任,參與共建「美麗寧夏」。各企業針對各自存在的問題積極整改,主動完善技術缺陷,迎接「史上最嚴」《環保法》的實施。
自治區環保廳邀請多位專家就新《環保法》和兩高司法解釋,結合環境質量現狀、企業環保責任、環境違法典型案例等,全面系統地對企業法人、各級環保局局長、執法人員進行了培訓。除對存在環保法規政策標準落實不力、監管職責不到位,致使轄區內發生嚴重生態環境問題等情形的地方政府或企業,進行約談並督察整改外,自治區環保廳、財政廳去年12月26日還聯合出台的《寧夏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辦法》正式實施,鼓勵實名舉報環境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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