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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和譚志源出席經民聯政改座談會。譚志源表示會積極考慮以法律語言形式說明普選在未來有優化空間。 莫雪芝 攝
譚志源擬聲明形式說明 倘反對派「潑冷水」不力推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部分反對派中人要求特區政府以書面承諾,在落實2017年特首普選後,未來的制度要繼續優化,作為他們支持政改方案的條件。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昨日回應說,香港特區政府會積極考慮以聲明或議案中,以法律語言寫下等形式,說明根據香港基本法,特首普選辦法未來仍會有優化空間,但他們不能代下屆政府決定如何修改,又強調反對派20多名議員倘不接受,「一盆冷水照頭淋」,當局「未必一定很落力地推」。
譚志源昨日在一公開活動後,被問及有反對派中人要求特區政府「白紙黑字」寫下,特首普選方案在2017年後會繼續優化、改良。他指出,特區政府提出通過政改方案的五大原因中,第五個就是制度可以繼續優化,即2017年並不是一個所謂的「終局」。
他續說,在整個行政長官產生的程序有3個步驟,提名、普選、任命。在落實了「一人一票」、500萬合資格選民普選後,在其他環節,特別是在提名階段,「的而且確在往後可以有很多繼續優化的地方。」
「中間派」學者等建議 歸納三類
譚志源指出,過去一段時間,有不少人,包括「中間派」的學者,以至個別有反對派背景者與特區政府「政改三人組」會面時,均要求特區政府考慮以某種形式,表達普選特首制度在2017年落實後還可以優化。他們建議的方式主要分三種:
一是建議特區政府將有關2017年特首選舉辦法議案提交立法會審議時,以「ministerial statement」,由立法會紀錄在案;
二是進一步提及香港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的規定,即在有需要時,可以修改特首產生辦法的程序,而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2004年的有關解釋,特首可以因應實際情況提交報告予全國人大常委會啟動「五步曲」;
三是在議案,用一個法律語言重申香港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說明在特首普選落實後,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在法律上仍然有效,「五步曲」程序仍然存在等。
譚志源指出,任何能夠有利於通過2017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建議,只要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8.31」決定的,特區政府都非常積極和樂意做。因此,他們會積極考慮有關建議。
不過,他強調,大前提是落實這些建議,有助爭取更多民意支持,可以獲得立法會三分二議員通過政改方案,而最終要視乎20多名反對派議員的回應,如果反應正面,相信成事機會高,「若是『一盆冷水照頭淋』,相信反正都不能成事的話,亦未必一定很落力地推。」
譚志源並引述有民調機構指,倘特區政府能明確地說明落實2017年普選後仍可優化,支持度比純粹落實特首普選,更加高幾個百分點,反映香港市民願意見到制度不斷與時並進。「我相信立法會議員亦應該要看到這方面的民意。」
難承諾取消功能界別
被問及公民黨立法旨議員湯家驊日前稱,倘中央承諾於2020年取消立法會所有功能界別議席、2022年提委會民主化,他願游說其他反對派先通過2017年政改方案,譚志源坦言,雖然他很渴望得到湯家驊手中的一票,但現在要承諾在2020年取消立法會所有功能界別,在政治現實和法律程序上並不可行,必定不能「交貨」,相信湯家驊會失望。
他解釋,有人要求特區政府提出2017年後特首普選辦法的具體修改內容,但「政改五步曲」的程序,需是先要由特首啟動,倘下屆特首認為根據實際情況有需要作出修改普選辦法時,需要「從頭開始」,包括向中央提交是否修改的報告,其後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是否修改及如何修改等,而這些都建基於屆時的實際情況,並非今屆特區政府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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