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大律師林沙文早前代表一名騙取信貸及洗黑錢、被判監6年半的電子廠女東主上訴時,要求法庭提供逾5,000頁文件、整個審訊及20名證人證供的全部謄本等。惟林的上訴理據根本不涉任何事實爭議,在聆訊期間亦只援引了不足30頁文件。法官昨頒下判詞駁回上訴,更特別寫上「後記」,批評林沒合理解釋為何他需要大量文件,指法庭可能「有需要採取較嚴苛的處理方法」,避免浪費時間及社會資源。
有關上訴案本月初聆訊,但昨因理據不足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