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科技發展一日千里,商業及金融服務業越趨全球化,科技罪案數量大幅增加,香港警方在1990年成立來「電腦罪案組」,隸屬商業罪案調查科。當時,由於懂得電腦科技的警察並不多,因此,警方號召擔任其他職責,但有電腦專長的警員,擔任電腦罪案組的後備人員,當有需要時就應召到該組工作。
1998年至2000年間,香港的科技罪案增幅達10倍。商業罪案調查科於2001年6月將電腦罪案組的編制擴充,增加至42名人員(當中35名人員擁有與資訊科技相關的學士至博士學位),同時擴充科技資源及改革成立科技罪案組,以加強打擊科技罪行;又與香港科技大學等院校合辦訓練計劃,令該組人員在電腦法證及起回數碼證據方面提升專業水平。同年9月6日,科技罪案組位於香港警察總部警政大樓的電腦法證檢驗室啟用,可運用高科技手段來收集及檢驗證據,據稱可以恢復被刪除的數據,科技罪案組也擴充編制至60人。
由臨時組班 到固定編制
同時,警方的電腦培訓手段不斷提高,現時香港警察學院已有相關課程,令該組的警員都成為追查電腦犯罪的高手。2009年至2011年,商業罪案調查科連續三年獲得國際組織頒發的「卓越執法獎」,該組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今年初,科技罪案組升格為「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人員編制將擴充到180名。據悉,目前負責該科的陳永安高級警司等多位高級警官,都是從當督察起就在這個部門工作並在內部晉升,具有豐富的經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