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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本港去年發生首宗救護車車長醉駕撞車事件。一名救護車車長竟知法犯法帶醉上班,載送病人往醫院途中,失控撞向前方正慢駛停車落客的小巴,幸兩車輕微損毀無人受傷。車長被揭發無攜帶駕駛執照,更被驗出酒後駕駛,他昨認罪,求情指是案發前一晚飲酒,故愚蠢地認為酒精已消散。裁判官指案情嚴重,被告竟光天化日下帶醉執勤,將案押後至3月4日判刑。
已被停職的27歲被告吳肇邦,沒有任何刑事及交通定罪紀錄。律師透露被告案發後不但被停職,更需面對內部紀律聆訊。裁判官指被告竟帶醉執勤,且車上還有病人,案情十分嚴重,需押後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再判刑,被告期間續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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