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疏導、監管、打擊、宣傳」四位一體的海關反水客走私工作體制;
■針對重點時段、重點口岸、重點商品加強正面監管;
■進一步加大端窩打點、摧網破鏈,不定期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進一步聯合相關部門實行綜合治理;
■加強與香港海關、出入境管理局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