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護香港力量
「佔中」期間有大學生的一句「生於亂世」於網上被多次轉載,雖有一些人士認為社會應「加倍包容」這些年輕人,但絕大部分市民只會對這些衣食無憂的學生把香港形容為「亂世」而感到既可笑又可悲。違法「佔中」雖已宣告落敗,但社會上各種破壞秩序的違法行動仍未有止息。這些反社會的激進分子,打荂u真普選」、「香港獨立、建國」、「反水貨客」的幌子,以「暴力抗爭」為手段,正正是把原本太平的香港變成「亂世」!
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近年的職業示威者不斷挑戰法治及警方執法底線,例子不勝枚舉。有「香港人優先」衝擊駐港解放軍軍營;「調理農務蘭花系」、「本土行動」、「反水貨群組」所謂「驅蝗」、「狙擊水貨客」行動;再有十三、十四歲的「高登仔」攜帶開山刀及噴火槍等裝備參與衝擊立法會;以及「熱血公民」成員於「佔中」期間多次暴力衝擊警方。為吸納更多追隨者,以《蘋果日報》為首的黑心傳媒,不斷煽動激進分子上街反政府,英雄化違法人物並抹黑警方。與此同時,一些無恥政棍如黑金醜聞纏身的毛孟靜及范國威,高舉「本土優先」口號炒作水貨客及自由行等話題;再加上一幫以極端言論揚名的人物,如「城邦論」「國師」陳雲、「熱血公民」黃洋達等終日宣揚「勇武抗爭」思想。經過日積月累的煽動和洗腦,社會上一些自我形象低落、沉迷網絡虛擬世界的無業遊民或社會失敗者,終於被蠱惑而成為了所謂的「抗爭英雄」,最終走上暴力抗爭的不歸路。
近年法庭對反社會反政府的暴力及示威活動往往輕判甚至無罪放生,這根本就是為廢青的違法抗爭大開綠燈,令他們衝擊社會治安、散播惡毒言論再沒有後顧之憂。回顧兩宗具代表性的「政治案件」,如2007年6月年僅22歲的網民林嘉樂於網上吹噓要炸「迪士尼」及美國領事館,最終被判罰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罰款1萬元。2010年26歲的網民陳宥羲於「高登討論區」帖文聲稱「要學猶太人炸髐切p辦」被裁定有違公德罪成,但最終卻於去年3月獲終審法院裁定上訴得直,逃過了法律的懲罰。
假如今日法院繼續「放生」這些目無法紀的兇徒的話,實在難以想像這批喪失理智的暴徒下一次的「勇武抗爭」會造成怎樣後果!法治社會,對違法亂紀的行為依據法理施以嚴懲,以求威懾之效,這才是維護法治的核心要義。違法不究,執法不嚴,即是宣佈「法治已死」。如此發展下去, 我們的下一代才真是「生於無法無天的亂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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