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中國社會科學院日前公布2015年《法治藍皮書》,其中提到全國人大有權改變或撤銷人大常委的「不適當」決定,但前提必須是「不適當」。公民黨黨魁梁家傑斷章取義稱,這反映社科院「都認為人大決定不適當,應該推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昨日不點名批評梁家傑扭曲報告的原意,並強調全國人大在3月8日會議上通過了委員長的工作報告,要改變或撤回「8.31」決定在現實上是沒有可能的。
社科院《法治藍皮書》指,全國人大有權改變或撤銷人大常委的「不適當」決定,但前提必須是「不適當」。在中央政府認為「8.31」決定是適當的決定時,在中國的憲政架構下,全國人大不可能改變和撤銷「8.31」決定。不過,梁家傑就斷章取義,向傳媒稱「連社科院都認為可以推翻人大常委決定」,「所以係咪社科院都認為,其實呢個人大決定係不適當,應該推翻鼳(『8.31』決定),由頭再褸L?」
提撤適當決定 不識國情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昨日在一場合不點名批評,有部分立法會議員扭曲社科院的《法治藍皮書》有關人大決定的意思。根據他的理解,藍皮書是指,中國憲法固然有條文規定,人大決定是可以撤回,但前提是要有關決定「不適當」,倘中央政府認為有關決定是適當的,提出改變或撤回有關決定,是不熟悉國家法律及政治體制。
他續說,張德江委員長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中指出,人大「8.31」決定為下一步特首普選具體辦法「確定了原則、指明了方向」,對推動香港循序漸進發展民主、依法順利實現2017年特首普選產生的目標,具有重要意義。有反對派議員仍以為人大決定可以修改或撤回,在現實上並無可能。
譚志源強調,任何人不應再存有幻想,曲解憲制程序,散播可改變人大決定的訊息。香港各界應把握未來兩三個月的時機,繼續展現落實普選的強大民意,讓20多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回心轉意,在立法會上投票支持政改方案。
不可能改變「8.31」決定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昨晚補充,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一直強調「8.31」決定是不會撤回,也不會修改的,「我們留意到3月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向全國人大會議提交的工作報告內提及在去年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落實普選所作的決定,有關工作報告亦獲全國人大會議通過,所以改變或撤回有關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在現實上是沒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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