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失婚地盤信差前年10月與17歲親生女兒發生性關係,導致她懷孕及誕下女嬰。在事件被揭發後,他卻狡辯稱前妻在內地當妓女,不知女兒是否他親生。55歲的被告上月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亂倫罪,昨被判入獄6年8個月(80個月)。
法官杜麗冰昨日判刑時,痛斥被告行為瘋狂,是一個不知羞恥的懦夫,剝奪了女兒的心靈自由,不單止沒有保護她,反而侵犯她及違反父女間應有的信任。法官並讚揚受害人踏出勇敢的第一步去報警,堪稱英雄。
心理創傷報告指受害人患上創傷後焦慮症,對所有男性皆不信任。受害人去年8月誕下健康正常女嬰,其後被領養。
官倡研加重亂倫罪刑期
法官又特別關注現時亂倫罪的最高刑罰為入獄14年,令她判刑時受到掣肘,她認為立法當局是時候考慮將刑期調高。
香港小童群益會成長發展中心主任鄭惠君認為即使法例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也難以阻嚇侵犯者去抑壓自己的衝動,他們不會理會後果,她指教育青少年自我保護是最重要,她鼓勵仍然在水深火熱中的年輕人站出來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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