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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國際集團控告《壹週刊》誹謗,指其報道失實。圖為蘋果日報總部大樓。資料圖片
霸王國際集團控告《壹週刊》誹謗案昨續審,當日接受訪問的香港中毒諮詢中心總監劉飛龍作供,被問及報道指「醫生表示長期接觸可能導致皮膚敏感出疹,損害肝腎功能,甚至引發癌症」的說法時,嘆指傳媒斷章取義很危險,「任何炴N算係致癌,都唔會一食就致癌,一切都講機會。」他指二噁烷致癌只應用在動物身上,人類仍沒肯定個案。■記者 杜法祖
文章另指二噁烷含量為百萬分之十屬危險邊緣,劉指他不會替危險劃線,「我字典中亦沒有呢幾個字。」他指當時受訪只強調「越少越好,盡量避免接觸。」惟他確認曾向記者提及「(二噁烷含量)百萬分之十以下一定無事」。
有24位內地用戶網上查閱
《壹週刊》網站公司經理詹婧婧昨透露,《壹週刊》有近1.4萬名網上訂閱用戶,當中49名來自內地,報道刊登一周內有24名內地用戶透過網上系統查閱雜誌,她無從得知該些用戶曾否將文章對外分享。
曾參與採訪的前《壹週刊》記者關曉輝指於文章出版翌日,曾返內地跟進霸王管理層記者會事宜,他指數份內地報章均有提及「霸王被發現有致癌物質」等新聞。
關稱,霸王首席執行官萬玉華透過電話受訪時,不斷強調霸王產品安全及符合國家標準。萬其後安排他與廣州日化商會職員見面,對方也強調霸王產品屬安全,但沒提供任何證明文件。
誹謗案原訴分別為香港上市公司霸王(集團)控股及附屬生產商霸王(廣州)有限公司,被告是壹週刊出版有限公司。原訴指控《壹週刊》在2010年7月14日,以「霸王致癌」為標題刊登的一篇報道內容失實,入稟法院控告其誹謗及索償約5.6億元。
霸王代表律師斥報道不中立
霸王的代表資深大律師在開案陳詞時表示,《壹週刊》並沒有中立報道對霸王有利的資料,只選擇自己想要的材料。《壹週刊》記者在導言中引述醫生指「二噁烷」會引發癌症,但綜觀當時受訪的香港城市大學生物及化學系副教授林漢華,及聯合醫院急症科醫生劉飛龍皆沒有提及會致癌,報道斷章取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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