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光耀的生平中,1942年至1944年這3年經常被輕輕帶過,其實這段時間對他日後的治國理念有莫大影響。李光耀常說自己痛恨日軍,但也在1998年出版的回憶錄中承認,日治期間為生活所迫,曾替日軍宣傳部門工作,亦坦承自己深受日軍嚴厲管治手法的影響,因此以後主政時,特別重視紀律及管治效率,也相信嚴刑重典最有效減少罪案。
險死於槍下 機智逃過一劫
1942年2月新加坡淪陷,當時正讀高中的李光耀被日兵掌摑及毆打,還要向對方下跪敬禮,更幾乎成為槍下亡魂。他受訪時說過,日軍當時會挑選一些高大的人上車載走,去向不明,由於他在華人中個子較大,亦曾被看上,心感不妙的他於是佯稱沒帶外套,借機躲起來避過一劫。李光耀後來才知道上車的人會被帶到海灘槍斃。
1943年底,李光耀應徵昭南特別市(新加坡日佔時期名稱)報道局英文編輯,回憶錄寫道:「我的職務是處理同盟國通訊社發出的電訊,它們用摩斯電碼發出,由馬來族無線電操作員負責接收。我必須辨認這些字,並根據上下文,把缺的字填上,就像猜字謎一樣。」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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