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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李光耀在群眾大會上演講。 資料圖片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全球很多發展中國家出現反殖民的獨立浪潮,作為英國殖民地的新加坡和馬來亞也不例外。李光耀的政治生就是從反殖民運動開始,他在英國劍橋大學留學時,與馬來亞留學生一同參與「馬來亞論壇」,討論當地現狀和前途,並爭取結束殖民統治。
李光耀指,在劍橋求學時,明白到在新加坡和馬來亞的英國人對推動殖民地的進步毫無興趣,他們只在乎殖民地帶來的高職厚薪。從此李光耀確立了反殖民主義信念,1950年完成學業回到新加坡開設律師行。1952年馬來亞郵政及電訊工人罷工,李光耀獲聘為工會法律顧問,並協助向殖民政府爭取有利工人的協議。不久後,新加坡有學生辦報鼓吹獨立,遭殖民政府起訴,李光耀為學生辯護並勝訴,使他聲名鵲起。
建人民行動黨 爭獨立為政綱
李光耀1954年聯同其他回流華人、學生及工會領袖,共同成立人民行動黨,由自己出任秘書長,以結束殖民統治及馬來亞獨立為政綱。殖民地政府1958年核准《新加坡自治方案》,同意新加坡通過大選從半自治狀態變為全自治,但英方保留新加坡國防、外交、修憲和頒布《緊急狀態法令》大權,1959年李光耀當選自治邦總理。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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