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林光宇指基本法對維護公務員平穩過渡發揮了重要作用。 鄭治祖 攝
有力保證團隊順利過渡 穩定士氣保障依法施政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公務員團隊是維持特區政府運作的重要支柱,如何處理公務員過渡問題是香港基本法制定期間的一大課題。原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前民航處處長林光宇日前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基本法諮詢期間,中央充分聽取香港公務員的意見,基本法有關公務員回歸後的安排,保障了公務員利益不變。他指出,回首頒布至今25年,基本法為公務員團隊順利過渡提供了有力保證,穩定了公務員士氣,有效保障了回歸後的特區政府依法施政。
林光宇1985年加入基本法諮委會,時為民航處總航空交通控制主任,亦是非海外高級公務員協會(現稱香港高級公務員協會)主席。他指出,非海外高級公務員協會、高級公務員評議會和香港政府華員會當時並稱公務員三大工會,這些公務員團體領袖都獲委任加入基本法諮委會,參與基本法的諮詢工作,顯示當年制定基本法時對公務員意見的重視。
林光宇說,作為公務員工會代表,當年自己的任務,是要為當年的高級公務員爭取在香港回歸後的原有權益不變,並聯同其他公務員工會,確保公務員團隊順利過渡。
「寫得很嚴密,諮詢很廣泛」
基本法在當年是前瞻性的法律文件,當時社會對基本法的概念不如今日清楚,做好諮詢工作必須充分準備。他說:「因應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的每個題目都有大量文件供基本法諮委會參考,諮委會不同時段都要先閱覽大量文件,為諮詢做準備,委員並參加不同小組。」他又提到:「基本法寫得很嚴密,當年諮詢很廣泛,要諮詢的地方都已諮詢。委員當時有文件就看,有意見就提出,有討論就參與,諮詢就是這樣,並無特別限制。」
公務員安排 基本法專節寫明
面對香港回歸,當年公務員內部對前路有不少疑問。林光宇謂:「基本法是香港回歸後的『小憲法』,但內裡是甚麼,大家都沒有頭緒。公務員有甚麼要求,我們便提出。」他續說:「公務員主要關注回歸後的服務條件、任職要求、包括長俸在內的薪酬待遇安排有否保障等。此外,政府聘請都是按照合約形式,但合約會否維持下去,變更又會否對公務員不利,這都是當年公務員團隊內最關心的課題。回應公務員的意見,是維持公務員士氣過渡九七的關鍵。這也是基本法特設一節說明公務人員安排的原因。」
為穩定公務員士氣,基本法對公務員沒有特別加入新要求,已聘用的公務員亦不會改變原有安排。林光宇說:「當年英國聘用香港公務員時,並無說明必須效忠英女皇,只引用英國的公務員條例去規管。回歸後,基本法亦沿用類似做法,除說明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及公務人員必須盡忠職守,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外,現時公務員只根據公務員條款和聘請時的合約條文續聘和受聘,無明文規定效忠的問題,宣誓亦非必須。」
回想整個基本法諮詢過程,作為基本法諮委會的一員,林光宇說:「加入諮委會時的心情很興奮,感到光榮,有機會為國家為香港作貢獻,任重道遠。」他認為,香港基本法有關公務員的過渡安排,成功穩定了公務員士氣,功不可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