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學民」所指責褔中的「通告」,被網民踢爆是同意參與活動才需要交回的。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歐陽文倩)為阻撓學生了解基本法,「學民思潮」前日宣稱,在教育局最新推出的《活學趣論.基本說法--基本法視像教材套2015》中,有學生「被逼拍攝教材影片」。教育局局長吳克儉昨日就事件回應傳媒表示,教育局製作教材時,有諮詢學校及家長意見,強調給予任何意見時,都需要基於事實基礎。有網民指,「學民」宣稱的「家長通告」,標題所寫的是「校外活動申請表」字眼,質疑其「被逼論」無中生有。
「學民」前日於網頁發表聲明指,有一位「就讀傳統左派學校福建中學(小西灣)的同學」向他們表示,自己曾「被逼」參與基本法視像教材的拍攝工作。「學民」上載一張相片,指學校在拍攝前雖有派發「通告」給家長,但沒有「不參與」選項,稱只屬「知會」性質,所以學生是「被逼」。
校長:可退回條不參與
該校校長蔡若蓮在接受媒體訪問時澄清,拍攝活動有11名學生參與,他們均有交回家長的同意簽署,學生若不交回條即不用參與,不存在「強逼參加」。她又指是次為一項普通教育活動,呼籲外間團體「不要借某些議題,去『搞』我們的學生、『搞』我們的老師。」
拿活動申請表誣衊校方
另外,昨日有網民上載同一活動的其他家長通告,當中寫明「若台端同意貴子弟參與是次拍攝活動,請填妥回條」,與該校「不交回即不參與」的說法吻合,質疑「學民」所指「只屬『知會』性質」純粹誣衊,強調「家長不同意大可以將回條退回學校表示不參與」。該網民又指,「學民」上載的相片標題寫了「校外活動申請表」字眼,質疑「居然夠膽用一張活動申請表來無中生有!?」
「學民」只憑一張「校外活動申請表」指控學校將學生作「政治宣傳工具」,卻沒有作任何查證。事實上,本報翻查小西灣福中的學校信件列表,發現「校外活動申請表」只屬其中一種式樣,早前該校舉辦的「中大化學講座」、「浸大電影大師班」、「學界乒乓球賽」、「元旦嘉年華」及多個「數學邀請賽」均採類似形式供家長簽署。如「學民」的指控成立,即參與上述活動的學生全屬「被逼」,可見其說法的荒謬。
吳克儉:建議須依事實
吳克儉昨日表示,當局製作教材時徵詢了學校,若學校願意參加,局方會進一步解釋製作教材套的原因、對象、方法、用途等等,很清晰,並鼓勵學校與家長和學生作直接交流,也提供了回條樣本,讓家長回覆。他相信學校有做,並強調這方面是毫無疑問。
對於網上流言,吳克儉表示,對於「一些模棱兩可、不清不楚的批評」,希望大家幫忙「多想一點」,給任何意見時,都需要基於事實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