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國會前日全體通過一項歷史性法案,禁止大型超市浪費食物,特別嚴禁毀棄未售出的食物產品。根據新法例,超市須採取措施防止食物浪費,並把任何未出售但仍能食用的食品加以分類,捐給慈善機構,又或用作動物飼料或肥料。所有面積大過400平方米的大型超市,必須於明年7月前與一間慈善機構簽約捐出食物,違者罰款7.5萬歐元(約64萬港元)或入獄2年。法案目標是於2025年前,把全國浪費食物數量減半。
此法案最先經過20萬民眾聯署請願發起,今年4月中當地一個由政府指定的委員會公布名為《對抗食物浪費》的方案,當中列出了36種解決食物浪費的方法。經國會辯論後,終選出部分精要打造成法律概念,國會並在前日罕有地一致通過。
冀浪費減半 慈善機構憂成本
雖然大部分環保組織及慈善團體對有關做法表示歡迎,並呼籲全球各國仿效,不過紅十字會人員達朗有保留,擔心如果運送食品的費用由慈善組織支付,將是一項無法負擔的「物流及人員成本」。法國商業與經銷聯盟主席克雷塞爾則指,法案針對大型超市的做法是一個錯誤,因這些超市一向是食物銀行的主要捐獻者,有4,500間超市已和慈善組織達成協議。
全球不少超市都會丟棄沒賣出的食物,甚至向食物倒漂白水,被視為是巨大的浪費源頭。據媒體報道,每名法國人一年會丟掉20至30公斤食物,約佔每人每年所買食物的21%,總計約560萬噸,相當於全國每年浪費了120億至200億歐元(約1,028億至1,713億港元),當地政府希望在2025年前把食物浪費減半。
600萬人活在貧窮線下
法國估計有600萬人生活在貧窮線下,國會議員加羅形容,把能吃的食物當垃圾丟棄是非常可恥。法國《快訊》周刊指,當地兒童也將在學校接受避免浪費食物的課程。
■《獨立報》/《衛報》/connexionfrance網站/法國the local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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