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 國
日劇《古書堂事件手帖》第三集,講一個外形和逃犯相像的男子,進入古書堂去賣一本書,書的後頁還貼有一張監獄的字條,證明是可供犯人看的個人藏書。未幾,賣書男子的妻子,也來到古書堂,說那本書很有紀念意義,要取回。故事就在這樣的懸疑裡展開,最後才知道,原來丈夫即將完全失明,看不到的書對他而言一點用處也沒有,所以將家裡的書全部賣掉。當舊書店來取書時,妻子看到他們相識時的那本書,便取回,但丈夫發覺,就親自將書帶到古書堂去賣。
丈夫因為即將完全失明,隱瞞妻子。真相大白後,以後他雖然不能看書,但書還是有用的,因為妻子表示可以每天為他朗讀。
所以,書不單止是用來看的,還可以用來閱讀。一邊閱一邊讀,可以讀給心愛的人聽,也可以讀給自己聽,就像我們讀小學和中學時一樣,大聲朗讀是為了增強記憶。現在我看唐詩宋詞時,還都在口中唸唸有詞哩。
其實,那對到古書堂去賣書和取回書的夫妻,如果不是深愛着對方,丈夫於第二天看到家裡還有一本書未被妻子賣出時,他可以發脾氣,把書丟向妻子;而妻子可以在被書丟中後撿起書,任由丈夫責罵,一邊聽,一邊用力一頁頁地撕開。
所以,書是可以用來擲人,可以用來撕破出氣的。究竟怎麼做才合乎心理狀態,就要視乎實際情況或者編劇的創意了。書用來出氣的方法,在實際環境中出現過的一種 ,是我多年前聽倪匡說的,說黃霑有一天對當時的太太說該晚一定會早歸,結果他半夜兩三點才回家,解釋說當時是一天的最早時刻,不是早歸又算什麼?黃夫人說,那你進浴室看看吧。進了浴室,那些珍藏的古書,全都泡在浴缸的水裡。
書還可以用來做什麼?當然可以像那丈夫一樣,用來賣掉。或者像我從大家搬小家時那般,用來捐獻。或者是如剛入大學的學生一樣,捧着厚厚的幾本,用來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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