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工商總會主席 王庭聰
日前在維園舉行的集會上,一小撮大學生公然在台上焚燒《基本法》。他們聲稱,《基本法》限制了香港的發展,要把它燒掉,要「自訂香港人自己的憲法」。有政客企圖為這種無知的行為辯護,稱學生只為宣洩不滿,但事實上,他們的言行,不是燒毀一紙《基本法》那麼簡單,而是摧毀《基本法》所保障的「一國兩制」制度,損害700萬港人的福祉,衝擊香港與內地的互信和感情。
《基本法》保障「一國兩制」
香港作為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之所以能在政策上享有不少超越國內其他省、市的特殊地位,是中央作出的莊嚴承諾。而這個承諾,正正是以《基本法》作為法律基礎和保障。1984年12月19日,中英雙方簽訂《中英聯合聲明》。聲明列出中央對香港的基本方針,包括「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這些後來都由《基本法》加以確定。焚燒《基本法》,就是否定《基本法》、否定《基本法》所給予香港的一切,這是全港市民都不願看到的。
更嚴重的是, 這是一次公然的政治挑釁和分裂行為。事實上,焚燒《基本法》的事件並非首次出現,過往激進反對派政客也曾在遊行、示威中,上演過類似激烈行為,但今次由一班年輕的學生、以集體和公開的「儀式」進行,甚至將有關行為吹捧為「英雄」式的宣言,不僅是對法治的衝擊和踐踏,更是點燃起「港獨」、「分裂」的火苗。其行徑是發自內心的宣洩?是對《基本法》的錯誤理解?是刻意宣揚分離主義?是被別有用心人士的煽動和利用?不論是以上任何一項,對香港而言,都是十分危險的。
頑童式耍賴難為香港擔大旗
年輕一代,對社會、對政策、對現狀有不滿,可以理解,若認為有不妥或不對之處,可以逐一陳述利弊,廣泛討論。然而,今次燒《基本法》的學生代表,從未詳細講述哪些條文不完善、需要如何修改、亦不曾與社會討論,就突然作出如此激烈之舉,要廣大市民如何理解和接受?香港市民,又怎會將社會經濟、民主的發展前程,交託到這樣的人手上?沒有《基本法》的保障,「一國兩制」便難以實行,這批激進的學生代表,以頑童式耍賴,燒掉《基本法》,企圖將一切推倒重來,是否要讓整個社會都聽從他們做「司令」、擔大旗呢?是否要置香港七百萬市民的安居樂業福祉於不顧?筆者也呼籲反對派,特別是大部分溫和的「泛民朋友」,應該嚴肅思考以上問題。
面對這種不顧後果、不負責任的幼稚行為,香港社會不能任之由之,要及早撲滅燒《基本法》背後的「港獨」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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