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庶
李柱銘在壹週刊撰寫題為《誰人毀損〈基本法〉?》的文章,極力支持學生焚燒基本法的行動,煽動他人對抗基本法,推翻人大常委會「8.31」決定,否決符合基本法的政改方案。在立法會將要表決政改方案的前夕,李柱銘這番危險言論,是全面對抗「一國兩制」,搶奪香港管治權的宣戰書,反映反對派企圖走向「港獨」。
李柱銘一貫以來否定基本法,對國家主權和安全,採取敵視態度。他是焚燒基本法的祖師爺,參加草委會的時候,基本法160條條文,他全部都投過反對票。美國轟炸中國駐南斯拉夫大使館,殺害中國同胞的時候,李柱銘公然為美國的屠殺行為辯護。
現在,大多數香港人都不認同少數學生公然焚燒基本法,社會人士更質問學生:是否不要「一國兩制」?是否要搞「港獨」?沒有了「一國兩制」,香港的繁榮穩定怎樣保持?沒有了「一國兩制」,還有可能實現普選行政長官嗎?李柱銘卻為學生狡辯:「學生所焚燒的《基本法》,不過是其印刷本子的『肉體』,絲毫不損《基本法》的條文。」這種說法混淆是非,轉移視線,完全漠視焚燒基本法衝擊「一國兩制」的嚴重後果,不過為少數學生無法無天的魯莽行為開脫。
現在正值政改方案即將表決的關鍵時刻,焚燒基本法,正是衝着政改而來,就是要推翻按照基本法所制定的普選方案,為反對派否決政改方案製造輿論,並煽動更多追隨者,最終目的是要使得500萬選民失去「一人一票」選舉行政長官的權利,架空中央在香港政制發展的主導權。反對派認為,普選不能按照基本法行事,而應該「香港的問題,香港解決」,要「本地立憲」,要把香港當作獨立的政治實體來制定選舉行政長官的辦法,這才是「真普選」;否決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才是「真普選」。如果按照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的規定,反而是「假普選」。
這種謬論完全顛覆中央在香港憲制的權力。按照李柱銘的說法,中央對港行使主權,管理香港政制發展,一概不能存在,因為這違反了「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更不應落實基本法裡面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香港行政長官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行政長官對中央人民政府負責」、「行政長官負責執行基本法」、「中央和地方關係屬於國家行為」等條文。李柱銘現在大力煽動學生焚燒基本法,也有推動「台獨」、「港獨」合流的用心,希望兩獨結成「命運共同體」,把香港變成顛覆內地的橋頭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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