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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星池
酷熱晌午,我在書店浮遊,終被眼下氾濫的「作家」沖上岸邊,鬱悶難當。須臾,朦朧之間來到一處叫做網絡的大海,浩瀚無際,才憶起自己不擅游泳,感到快將窒息。結果,大量「作家」把我悄悄淹沒。
恍若夢醒,途經公園,緩緩步行,欣賞兩旁景物。一路走來,回首近數年,已在紙媒發表一百篇以上的作品,感到慶幸。至今,僅是一名供稿人,只會自稱為文章的作者。社交網站有一譯作「專頁」的公開平台,可選類別,偏偏不少文筆稚嫩而閱歷未深的人們,甫開始已自選「作家」一欄,不揀「作者」此分類,實屬自誇。每見之,也不禁令人泛起雞皮疙瘩。「作家」與「作者」,同是名詞,卻有差別,用時絕不能掉以輕心。「作者」是指文章或書籍的寫作人,謙和而不帶褒貶之意,寫出文句通順且條理清晰的作品,已成作者。「作家」則迥然不同,在文學創作上有所成就,成名成家,才足以被尊稱為作家。為免予人夜郎自大之感,鮮會自誇,絕非撰下一堆文章,寫了多本書籍,便能自己掛上「作家」名牌來張揚炫耀。
每讀好文章,會覺舒暢,相反,修改劣文及錯別字,是一種練習寫作的方法。早前,瞥見網友的分享,略看了若干由一名自誇是「專欄作家」所撰寫的文章。此人既在報章寫專欄,亦於網上撰文,沒經編輯校對修改下,即見其真章。內容要緊,亦須注重行文通暢,勿錯別字連篇。摻雜口語及英文,句子不通,欲形容綠葉的顏色,卻把「青翠」誤寫成「清脆」。另,出現了「先知聲明」,連「先知」也能請來發聲明。一篇文章內,既寫「消夜」亦有「宵夜」,毫不用心。卡片誤寫「咭」,門券變成「卷」,此乃冰山一角,例子俯拾皆是。公開發表的字句,下筆時不用功,未懂認真尊重,還自誇是「作家」,見笑大方。
在海上漂浮愈久,愈是感慨,非因此等「作家」樂此不疲,而是總有支持者覺得毋須執�茪撋均A均已麻木。四處是水,氾濫成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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