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艷女秦嘉儀(見圖)4年前「人間蒸發」,其已婚金融才俊男友被控一項謀殺罪,案件昨續審。控方指女方失蹤約半年後,被告曾兩度被捕,警方於其辦公室桌面搜得兩份由《星島日報》獨家披露秦女失蹤的有關報道;女方兄長供稱,胞妹失蹤前一天的舉動並不尋常,撥長途電話回家起碼一次,與家中每名成員通話;又透露胞妹曾向女友人表示「如果我有一日失蹤的話,冇人會搵到我」。
控方指出,秦女兄長於2011年10月5日後多番聯絡胞妹秦嘉儀(33歲)不果,於翌年1月16日從四川來港報案,香港警方翌日接手調查;至同年3月30日,警方到秦女的寓所調查及搜證,發現單位早已空置,所有窗戶緊閉,地面亦被打掃得一乾二淨,經科學鑑證後,除發現鋅盤底座藏有3條相信是屬於秦的頭髮之外,屋內沒有任何血跡、頭髮及纖維等。
根據秦3個銀行戶口紀錄,她於失蹤前兩天除了從中銀戶口提取1,000元港幣,以及其他自動轉賬如供樓按揭之外,所有銀行戶口內的存款均沒有被動用。截至去年3月及4月,其中國銀行、匯豐銀行、及中國建設銀行的3個儲蓄戶口,合共有近50萬元港幣及人民幣存款。
控方續指,於2012年4月24日上午10時許,被告陳文深(41歲)在落馬洲管制站離境大堂因一項謀殺罪名被捕,陳於警誡下否認殺害秦,他翌日被押回中環辦公室搜證,警方發現陳^面擺放了兩份約一個月前的《星島日報》報章,內裡載有關於秦「人間蒸發」的報道。陳同日獲警方釋放,但其私家車一直被扣押至今。直至2014年3月12日,陳於新搬往的九龍塘怡德花園寓所再次被捕。
被告手機拍下死者失蹤後短訊
而警方於調查期間,發現陳的白色iPhone4S手機,存有5張由陳手機拍下另一部NOKIA C5手機短信內容的照片,拍攝日期顯示為2012年4月5日,而照片內容為秦於失蹤後向朋友及心理醫生發出的訊息,內容包括「今天有事,來不了」、「我上大陸待一段日子,回來再找你」;又指陳曾於秦失蹤後3天(10月9日),曾把私家車消毒及清潔。
控方另披露,秦與陳雙方過往曾發生不愉快事件,兩人曾於2009年2月到內地,經落馬洲返港途中,兩人在過境巴士上因瑣事發生爭執,當時喝醉了的秦向陳動粗,陳的面部被對方刮損,兩人同被警員拘捕,秦其後被控以一項普通襲擊罪,最終被判簽保守行為。
秦的胞兄秦群昨出庭作供指,胞妹17歲時已離開四川到深圳工作,他與胞妹關係密切,平時會以電話及QQ與對方聯絡,胞妹「幾乎每個禮拜一次打畀屋企人」。而胞妹於2011年10月5日,即失蹤前一天曾致電至少一次回家,更分別向家中眾人,包括父母、侄子、嫂子及他通話,他認同辯方所指,當天胞妹的行為給他「感覺不尋常」。
秦女曾稱「如我失蹤冇人搵到」
秦兄亦於辯方盤問下表示,不知道胞妹於香港當夜店舞小姐,亦不知道她失蹤前已經「食煙同飲酒飲得好犀利」,亦鮮有得知胞妹早前離婚的感情狀況,而胞妹的女友人李小萍(譯音)曾指秦女於失蹤前6天,向對方提及「如果我有一日失蹤的話,冇人會找到我」。 ■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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