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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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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殺父肢解醃屍 16年後女販毒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屯門大興h16年前發生一宗誤殺案,一名19歲女子與同居男友爭執期間將男友打死,繼而將屍體肢解再以鹽醃存入鐵箱,女子因誤殺判囚10年,她當年遺下未滿4歲稚女。已長大的稚女因誤交損友染上毒癮,昨於高等法院承認一項販毒罪,法官押後至下月判刑。據了解,女被告與生母早已失去聯絡。

案發時無業的女被告易詠瑜(20歲),被控於去年6月23日,在旺角界限街建福大廈內販賣逾75克市值4.3萬元冰毒。

易的代表大律師林芷瑩昨求情表示,易在未滿4歲時,因母親誤殺其父被判監而於孤兒院及寄養家庭長大。易在15歲離開寄養家庭後因誤交損友開始吸毒。案發前,被告與3名朋友同住涉案單位,警方因接獲噪音投訴登門調查,被告因害怕遭揭發藏有毒品,擬把毒品藏於天台暗格,惟途中遭警方截查搜獲毒品。

自撰求情信 官讚文筆順暢

辯方律師續稱,中三學歷的被告初次干犯販毒罪,她曾任職清潔工人、水電工人及廚師,月入8,000元。辯方呈上4封求情信,其中兩封由易自己及其寄養家庭撰寫。易於信中表示,當年母親犯錯,今次自己亦犯下過錯,事後已感到非常內疚及自責,又感謝執法人員把她拘捕,令她可從販毒生涯中停下來,今次犯案亦辜負了寄養家庭對她的期望,親手斷送前途;易的寄養家庭也為她寫求情信,指易與他們的關係良好,易以往的學業成績中上、操行良好,惟結識壞朋友後「成個人變晒」,希望法庭可輕判。

暫委法官潘兆童看罷求情信後,表示被告求情信的文筆順暢、表達清晰,又希望了解可如何幫助她,故把案件押後待索取背景報告,候判期間須還柙。

案情指去年6月23日,兩名警員巡邏至旺角界限街建福大廈,正準備離開時看見被告手持一個紅色格黑白色間條膠袋,被告一看到警員便轉身反方向而行,其中一名警員見被告形跡可疑,上前截停她調查,在她身穿的黑色外套內檢獲兩包冰毒。被告在警誡下曾表示「阿sir,呢兩包係冰謘A我買來自己食,畀次機會呀」。

據悉,被告曾犯下不同案底包括普通襲擊、自稱黑社會成員等罪,曾入住戒毒所及被判入更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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