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徒:
1.犯罪團夥用你的回鄉證和身份證、特區護照分別在深圳和台灣的銀行開了戶口,而且已經有贓款匯進了你的賬戶。
2.這是建國以來的特大詐騙案,不少人傾家蕩產無家可歸,還有一個老太太為此自殺了。中央領導非常重視,接見了專案組......你絕對不可以對任何人包括家人講這件事,否則立即抓捕。
3.你沒有犯罪,需要有「無犯罪保證金」......8月22日下午兩點在北京高級法院出庭,向法官陳情。
王國潼:真的沒有這麼多錢,我願意到深圳拘留所接受審查......
騙徒:你進了拘留所不只是臭名遠揚,那些被抓進拘留所的犯罪團夥會不斷殘害你致死,讓案件死無對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