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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中三學生郭賀彬被控襲警及故意妨礙警務人員。 劉友光 攝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今年3月初「光復屯門」行動爆發警民衝突,兩名男女學生涉襲警及阻差辦公被捕,案件昨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開審。當日遇襲警長在庭上供稱,驅散示威者時被水樽扔中胸口,但看不到施襲者,另一警員則供稱目擊男被告扔水樽,上前拘捕期間遭女被告「搶犯」。案件下周一續審。
兩名被告分別是中三學生郭賀彬(16歲)及理工大學三年級女生陳明鳳(21歲),昨於屯門法院應訊,兩人分別否認襲警及故意妨礙警務人員罪。
遇襲警長郭劍威作供稱,3月8日到屯門杯渡路輕鐵站橋底處理一宗打架事件,現場有約100人。他形容當時環境嘈吵,但不清楚是什麼活動。後來他見到一名警員和警犬在人群中,遂驅散示威者和記者。但遭裁判官蘇啟昌質疑「你都唔知人]鰜蚾腆A洁A點知人]係示威者?」
郭劍威續稱驅散期間感到左胸及左臂輕微疼痛,距離7米至10米外的警員鍾浩揚隨即上前控制被告郭賀彬,指他用水樽扔向郭。辯方大律師馬子安質疑郭為何能聽到鍾浩揚的說話,郭解釋驅散後人流稀疏。馬大狀再質問郭為何沒有撿走被視作襲擊武器的水樽,郭表示現場一片混亂,因此沒考慮撿走水樽。
警員鍾浩揚稱目擊郭賀彬用右手扔水樽,並吹口哨示意人群離開,鍾上前拘捕期間,被告陳明鳳用雙手拉開郭賀彬,鍾隨即警告「你再拉就係搶犯」。鍾在盤問下指視線沒有受阻,但同意水樽或只是意外扔中郭劍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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