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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健 清華大學法律碩士
去年的違法「佔領」聲名狼藉,對香港社會、法治和經濟各範疇所造成的破壞罄竹難書,香港的絕大多數人均為此尷尬的79天感到羞愧,唾罵發起人和策劃者,這場鬧劇赤裸裸向各界和青年人鼓吹違法和宣揚「港獨」錯誤訊息,令部分年輕人對法律失去了應有的尊重,破壞了社會互信和法治理性,完全沒有值得「懷念」可言。
繼「雨傘運動半年慶」後的獨腳笑料,反對派擬籌辦「雨傘運動視覺庫存計劃」,美其名是什麼「藝術創作」,但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其實又是借「展示」之名,傳播「港獨」之實的把戲。去年「雨傘運動」結束,有人乘機出版有關書籍籌集經費,也有部分在「雨傘運動」亮相的展品被收藏整理,以作日後「展出」,居心不明,但可以肯定的是,有人眷戀違法和無秩序狀態,緬懷劃地為王的鬧劇,無論如何,「佔中」理念與正義背道而馳,「佔中」這違法代名詞若被無限翻炒「歌頌美化」,是在擴大和延續那煽惑非法抗爭的訊號並植根社會,其對法治的破壞力是深遠的。
藝術從來不宜與粗鄙煽惑混為一談,更不應鼓吹犯法和違反道德。還記得今年香港大學學生會刊物《學苑》3月出版的《偽自由書》封面,選擇以一張拍攝不文粗口手勢指向添馬政府總部的照片作封面,給外界的訊息已超乎一般不文明。是次更有人以「視覺」之名混淆視聽,試圖把「佔中」的不義訊息以藝術包裝,此舉無疑是在另類宣揚暴力和違法。藝術從來不應用作政治宣傳的工具,在外國,若展覽以藝術包裝種族和宗教仇恨等反人道訊息並向外展示,會即時被終止展出。
香港的普世價值不應是鼓吹敵視分化,「佔中」與公義對立,在「實體佔中」灰飛煙滅後,「佔中」的不合作和暴力抗爭更不應老調重彈。美化「佔中」者只是選擇性地忽略了「佔中」對社會的禍害,年輕人更不應偏聽偏信那套不法不義的故事。犯法從來都沒有藝術和美感可言,只是肇事者逃避罪責的借口辯辭,若硬以視覺藝術堆砌為「佔中」護短,只會褻瀆藝術美名,令社會文明趨向劣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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