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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蝶
上文提及我在一個星期日中過了一個莎士比亞日,因為我在一天內看了兩個莎劇。第一個是《王子復仇記》,第二個則是《泰特斯2.0》。
《泰》劇其實已經多次重演,可惜我每次都錯過它的演期。這次雖然明知一天內要看兩個莎劇很花精力,但為了不想再錯失,也只好抖擻精神,一天兩次與英國大文豪的作品打交道了。
《泰》劇吸引我的最主要原因是它被定位為「最血腥的莎劇」。莎士比亞對人文非常關懷,其作品出現血腥的場面不多。當然,其四大悲劇都有流血事件出現,如哈姆雷特的父親被毒死,他最後也命喪毒劍之下;又如麥克白手刃國王,血濺其堡壘等,但這些血腥場面只是在其中一兩場出現,並非全劇的最大特色。
《泰》劇則不然,暴力就是它的特色。泰特斯的女兒本是其父的掌上明珠,但她所受的痛苦比被一刀刺死悽慘萬倍:她的夫婿在二人成婚翌天被殺,她被仇人的兩名兒子輪姦後,更被切掉雙手和割去舌頭,棄於荒野。即使她被叔叔救返家中,也無法寫出或說出令她身心受創的奸人是何人。泰特斯本來有二十五名兒子,二十一人陣亡,兩名被冤枉擒拿。他為了拯救兩名兒子,竟誤信仇家的詭計,以為將自己的右手切下便可保兒子的性命。結果,對方將他的兩名兒子的頭顱和他的右手送回,並大大嘲笑一番。最後,泰特斯在女兒表達出仇家是誰後,他將兩名禽獸剁成肉醬,送給害他全家的對頭人--女皇塔摩拉,即兩名兇徒的母親--品嚐。當然,她吃後才知道原來自己吃的正是親生子的肉。而泰特斯為了令女兒不再在塵世中受苦,忍心一劍將她刺死。
為什麼女皇塔摩拉這樣仇恨泰特斯家人,令對方受着慘絕人寰的苦楚呢?原來泰特斯在戰場上犧牲的兒子們就是和女皇塔摩拉的族人打仗。泰特斯打勝了仗,便殺了塔摩拉的長子以慰其眾兒子在天之靈,禍根因此種下。塔摩拉發誓要報仇,終令他招致滅門之禍。
這個劇的暴力場面即使在此僅以文字複述,也令我不寒而慄。塔摩拉的殘酷手段堪可與漢朝呂后將戚夫人切成人彘相比。
那天我看的兩個莎劇還有一點共通之處,就是二者均是報仇的故事。《王》劇開宗明義,說的就是一個復仇的悲劇。《泰》劇則是一個冤冤相報的悲劇,傷亡的慘烈程度絕非前者可比。前者的主人翁猶豫,遲遲不肯下手報仇,最終導致自己滅亡;後者的女主人翁則勇於報仇,令更多人枉死受苦。此二劇可謂是過猶和不及的報仇下場的最佳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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