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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強調港人必須兼顧權力和責任、權利、義務。資料圖片
港人擁基本權利 同時對社會與祖國有基本義務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自明)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陳佐洱日前指出,回歸以來香港未有依法「去殖民化」,反對派趁機上綱上線,稱陳佐洱的言論是「為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鋪路」云云。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昨日回應指,根據香港基本法,香港居民擁有基本權利,同時對香港社會及國家有基本義務,最重要是兼顧權力和責任、權利、義務。他又強調,香港基本法按照「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制定及實施,香港作為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擁有高度自治權。
梁振英昨日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時指出,英國政府在統治香港100多年後,在1997年7月根據《中英聯合聲明》向中國政府交還香港;中國政府收回香港,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根據「一個國家、兩種制度」、「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所制訂的香港基本法,在1997年7月1日實施,香港成為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
他續說,根據香港基本法,香港作為一個特別行政區有高度自治的權力,但根據基本法,香港特區同時對國家有責任,「香港居民在基本法底下有基本權利,但亦對香港社會及國家有基本的義務,因此,根據基本法行使的權力,但同時要承擔對香港社會、對國家的責任和義務。所以,最重要的一點,就必須兼顧權力和責任、權利、義務。」
劉慧卿認同按基本法辦事
民主黨主席劉慧卿昨日稱,現屆特區政府表明不會處理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以免為香港添煩添亂,「當局有能力處理如『佔領』等突發事件,根本沒有立法的急切需要。我認為應留待由直選產生的特首和立法會處理。」她又稱,陳佐洱的言論不代表中央立場,即使言論具爭議性,社會亦毋須過分緊張,「香港是法治的地方,一切只需按香港基本法辦事。」
何秀蘭屈「去殖」損自由
不過,「泛民會議」召集人何秀蘭稱,陳佐洱「去殖民化」言論非常含糊,質疑他有意為「重啟二十三條立法」鋪路,要求中央和特區政府盡早澄清,「目前的輿論將『去殖民化』與國家安全拉上關係,令人擔心香港的自由及權利會被侵蝕。雖然特區官員不斷重申本港司法獨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特首作為特區最大權力的人,應進一步澄清,安撫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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