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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永健(右)稱以數十萬利誘「傘兵」是為自己的網台節目「放蛇」。圖為鄭主持網台節目。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網台主持人鄭永健,涉嫌向4名人士提供金錢利益,誘使他們在2015年區議會選舉中參選、或令其他人士參選。廉政公署接報案調查後,前日(周四)將鄭拘捕,並於昨日正式落案起訴鄭永健共5項相關罪名。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被告男子鄭永健,31歲,報稱為侍應。廉署早前接獲投訴,指稱有人涉嫌作出《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下的舞弊行為,遂展開調查,並於前日(星期四)被拘捕鄭永健,於昨日落案控以5項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罪名,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他今日(星期六)上午會被帶往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據悉,在5項罪名中,兩項控罪指鄭涉嫌於2015年7月8日至7月18日期間,藉非法提供利益而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即向一名人士提供共40萬元,作為該名人士在2015年區議會選舉某個指明的地方選區中參選,及該名人士令一名第三者在該選舉某個指明的地方選區中參選的誘因。
另外三項控罪則指,鄭涉嫌於2015年7月12日至8月17日期間藉非法提供利益而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即分別向3名人士提供15萬元及兩筆沒有指明款額的金錢,作為該3名人士令另外3名人士在2015年區議會選舉某三個指明的地方選區中參選的誘因。
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任何人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即屬犯罪。如循簡易程序審訊,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如循公訴程序審訊,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7年。
稱「代表財團」 誘攻「泛民」
據傳媒早前報道,「青年新政」、「東九龍社區關注組」、「沙田社區網絡」等多個「傘後組織」,早前分別聲稱有一名自稱Anthony Cheng的男子(即鄭永健)聯絡,稱代表「數個財團」出面接洽,願意財政上資助他們參與區選,但條件是必須參選指定選區。其中,「青年新政」成員在收到鄭永健接洽,以15萬元利誘在指定選區出選「鎅票」,其中大部分選區是「泛民」任議員的選區,有部分是建制派。
被疑抹黑建制博上位
由於聲稱被「賄賂」者在坊間毫無知名度,且不報警而是和傳媒合作「拍片」,令人懷疑此舉目的一是增加曝光,二是抹黑建制派。事件鬧大,鄭永健當時回應傳媒查詢時自稱是網台「OurTV」主持人,是傳媒人和公眾人物,是次「賄賂傘兵」只是設局「測試」這些團體對「收錢」的反應,作為網台報道之用,故自己所做的只是「放蛇」,如自己需負法律責任,其他「放蛇」的媒體亦需負責。「青年新政」召集人梁頌恆其後到廉政公署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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