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5年10月1日 星期四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要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海事處犯錯 不夠證據加控


放大圖片

■政府昨全面公開南丫海難調查完整報告。 資料圖片

政府公開南丫海難完整報告 海泰號船長負主要責任

三年前發生的南丫海難造成39人罹難,惟當年負責審批圖則及發牌的海事處至今無人負上刑責,死者家屬昨晚與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會面了解調查進度。死者家屬古太會後表示,律政司與其外聘資深大律師均承認海事處職員在事件上有錯,但由於未有足夠證據,無法對其他海事處公職人員作出刑事檢控。同時,政府昨日公開南丫海難事故調查委員會報告,披露有委員認為海泰號船長黎細明要為撞船事件負上主要責任,又批評其航海技術水平低得可憐。 ■記者 翁麗娜

死者家屬古太昨晚引述律政司及律師指,參考過多分報告後,認為沒有足夠證據起訴海事處職員。她批評,海事處職員一向在發牌及審批圖則上無嚴格遵守指引,「從來不會筆錄,僅靠口述」因而沒有留下實證,反成脫罪理由。

她希望警方呼籲社會人士提供更多資料,或考慮透過懸紅,以尋找更多證據。一直協助家屬的律師指涉事的海事處人員驗船多年,經驗豐富,卻在檢驗船隻時沒有做足「要做的事」,可以就此指出負責人員魯莽。

袁國強:訴訟無時限 新證據會再審視

袁國強會後表示,政府外聘的資深大律師看過所有相關資料後,同意刑事檢控科的結論,雖然認為事件存在問題,但不幸地最終因找不到足夠證據,所以不能作進一步檢控工作,不過袁國強強調,這方面的訴訟沒有時限,若有新證據出現,律政司會再審視。

袁國強又指,涉及船公司的調查,律政司仍然與警方跟進,由於仍在調查,現時不便披露詳情。對於運輸及房屋局的報告建議向13人開展紀律程序,由於兩人已牽涉刑事程序,暫時擱置紀律聆訊外,有一人的紀律聆訊已正式展開,其餘10人,律政司亦應公務員事務局要求,提供法律意見。

批黎細明航海技術水平低得可憐

另外,南丫海難的事故調查委員會報告提到,委員會認為海泰號船長黎細明要為撞船事件負上主要責任,指他無保持適當瞭望、正確使用雷達、以安全航速行駛、亦無採取避碰行動等。

委員會認為,黎細明沒有正確使用船上雷達,不接納他指自己一時大意,未能在雷達上發覺到南丫四號的說法,指他在兩三個船位的距離時,才以肉眼發現南丫四號,在瞭望方面犯了嚴重錯失,航海技術水平低得可憐。

南丫四無人有正式雷達操作資格

至於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委員會認為他無使用或無正確使用船上雷達,亦無保持適當瞭望等。委員會指,周志偉駕船只靠目視,不接納他之前表示直到撞船時,無看過雷達畫面,之後又指自己初次在雷達上看到海泰號是在距離一海里之處的說法。

委員會認為,海事處無規定南丫四號配置雷達,做法奇怪,而船上無人具備正式的雷達操作員資格,情況極不理想,又批評港燈海事主任在處理船員有關雷達設備訓練要求的態度,加上只提供英文版本的雷達手冊,須予以嚴厲批評。

海難家屬早前查閱報告時,部分內容被遮蓋,政府昨晚宣佈考慮法律意見後,決定全面公開事故報告。袁國強解釋,委員會在前年4月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當時涉及事故的兩名船長被落案控告誤殺罪名,政府為免影響刑事司法程序,經諮詢法律意見後,決定將報告中涉及兩名船長責任問題的相關內容遮蓋。

由於有可能受影響的相關刑事司法程序已完成,政府考慮法律意見後,決定將整份報告公開。

相關新聞
反對派煽罷課罷教 (圖)
李國章斥馮敬恩「大話精」 (圖)
各界:陳文敏兩缺陷不勝任 (圖)
港大持份者責馬斐森「黑手論」無憑據 (圖)
人事顧問指獲薦者洩密不道德
本季賣地4840伙減兩成 (圖)
創科局不立 競爭力不前 (圖)
星多範疇超港 政通人和關鍵
中國高鐵再征美 入標加州項目 (圖)
「佔」傷一年未癒 心病還須醫 (圖)
房委罰涉鉛承建商暫停標 (圖)
「社運男」涉非法集結表證成立 (圖)
海事處犯錯 不夠證據加控 (圖)
新民黨派42人出戰區選 (圖)
習近平向人民英雄獻花籃 (圖)
廣西連環包裹爆炸 7死51傷 (圖)
蒸發10萬億美元 全球股市驚心一季
俄出手空襲敘「伊斯蘭國」 (圖)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要聞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