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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翠湖花園2.6億元天價維修工程圍標案,揭發工程公司前東主丘瑞田,涉嫌向業主立案法團成員及物業管理公司職員提供逾4,400萬元賄款,以圍標方式取得翠湖花園、濱景花園的顧問及翻新工程合約。由前廉署總調查主任、大律師查錫我代表的丘瑞田,昨在區域法院承認4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法官將案押後至12月22日聽取求情,又認為被告勇敢承認控罪,過往接受廉署調查表現合作,相信棄保潛逃機會不大,批准他保釋候訊。
報稱維修工程判頭的被告丘瑞田(57歲),被控5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他昨日承認4項控罪,涉及翠湖花園的3項控罪指丘於2010年至2014年間,串謀他人以工程總費用中的4,400萬元作為賄款,給予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黎國樑、新昌管理集團執董兼董事總經理樊卓雄及物業經理許鈞碧,以換取顧問及翻新工程合約。
案情指,許鈞碧得悉丘瑞田曾在其他屋苑的翻新工程中擔任中間人,遂於2010年邀請他為翠湖花園尋找顧問和承辦商。其後,丘安排「圍標飯局」,出席的包括黎國樑、樊卓雄、許鈞碧、香島建築董事楊永燊、黃潘建築董事黃志光等人;眾人同意將以總工程費用按百分比作報酬,以協助香島建築及黃潘建築取得工程合約,丘則可獲0.5%,即約130萬元。
樊卓雄建議法團揀選公開招標中第三高的標書作顧問,第三低則作承辦商。兩間建築公司董事又提及會安排「影子公司」參與招標。數天後,許鈞碧向丘索取10萬元「誠意金」,丘則向兩公司董事開價15萬元,轉交許後私吞剩餘的5萬元。黃潘建築和香島建築最終按照「三高三低」的劇本,分別以88萬元及2.62億元取得顧問及翻新工程合約。
丘瑞田另承認在2005年至2007年間,串謀他人向沙田濱景花園法團維修專責小組成員何志光提供60萬元賄款。但他否認向土瓜灣華麗大廈的物業管理公司經理鄭錦江,提供9.6萬元賄款一罪,獲控方申請保留。
控方反對保釋 官:禍不及妻兒
辯方大律師查錫我申請押後至12月22日,以準備全面的求情,並分別以3萬元現金及人事擔保,遭控方反對。查大狀指,被告的妻兒長居菲律賓,他已計劃為17歲的兒子申請來港,須於年底前親自辦理手續,希望法官恩恤。法官認為,被告勇敢承認控罪,過往接受廉署調查表現合作,相信棄保潛逃機會不大,又反問:「佢已經為罪行付上代價,家人係咪都要付上代價呢?」他最終准被告保釋。 ■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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