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科的評核往往要求考生們作各色各樣的比較。當中,有「比較」二字直接出現在提問用語的,如樣本試卷中「比較資料1和2所表達的觀點」等直述式比較題;而更為大行其道的,則是一些「暗比」類型的評論式題目,即「比較」二字並非題目的提問用語,取而代之的則用「優先於」、「更」等字眼,但其實同樣要求考生運用比較技巧,如2013年的卷二題3就問及:「就中國目前的發展而言,經濟發展是否應優先於環境保護?」
在回應直述式比較題時,如資料有異同的部分,考生須同時點出才算是全面地回應題旨:「兩項資料均相信環球癡肥是不良飲食的結果」,「但兩項資料的焦點不同:資料1主要關注全球癡肥蔓延所致的問題,資料2則同等重視欠發達國家的飢餓和較發達國家的癡肥問題。」在此,考生必須避免停留於各自分述的層次--即分開兩段先述資料1,再述資料2,但卻未有指出當中的比較點。
建立比較準則免分述
而在回應暗比類型的評論式題目時,若考生僅評論其認為較重要的一項,即經濟發展或環境保護,則會被視為欠缺比較,未能回應「優先」一詞,結果失分甚多。亦有嘗試將兩者比較的考生,因為討論層面流於分述,先寫經濟發展應被注重,再解釋環境保護較不重要,卻未懂得建立恰當的比較準則,結果難以清晰凸顯選項的優點。
其實,考生最好能在每段訂立一個準則作比較,現舉例如下:
就迫切性而言,中國的經濟發展迅速,其國內生產總值在世界前列,僅次於美國,但高於日本、德國等發展水平很高的國家,而且每年的GDP增長率一直高於7%,可見經濟並無迫切改善之必要。相反,中國的環境問題經已迫在眉睫,其每年有關環境的抗議事件竟高達5萬宗,更有研究顯示,全球十大空氣污染城市當中,中國竟佔其中7個,再加上荒漠化及近400個癌症村等事例,可見環境保護已刻不容緩。
回答這類題目時,除迫切性外,根本性、惠及持份者多寡、所需成本、時間性、不可逆轉性等也是較為常用的比較準則。當然,考生也應按題目的不同性質而自行思考可供比較的準則。■林子斌 通識教育科專業發展學會文書、孔聖堂中學老師(考試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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