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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樹木管理是一個熱門的議題,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昨日在《局長隨筆》中指出,業主有責任確保大廈的公用部分保持良好狀況,若業主沒有妥善管理及護養樹木而導致第三者傷亡,業主立案法團及業主可能會因此而負上民事法律責任,更有可能需要作出巨額賠償。為此,當局最近計劃將樹木辦的《樹木管理手冊》,納入《大廈管理及維修工作守則》,讓業主及物業管理公司更清楚知道自己在樹木管理上所須負起的責任。
陳茂波網誌談樹木護養
陳茂波在題為《攜手做好樹木護養》的網誌中指出,在私人物業範圍,所有業主都是大廈公用部分的共同擁有人,有責任確保大廈公用部分保持良好狀況,包括生長在公用部分的樹木。有時一些業主並非不想盡責護理自己物業範圍內的樹木,而是可能不清楚應如何做。為此,樹木管理辦事處一直擔當「推動者」角色,透過不同渠道,包括在網上提供樹木護理的資訊和安排專業講座,讓業主理解他們的責任和正確護理樹木的知識。
為進一步協助大廈業主做好樹木護養的工作,樹木辦擬備了《樹木管理手冊》,向業主提供良好樹木管理的指引和作業備考,例如在雨季來臨前,以及在颱風和暴雨警告後,盡快尋找合資格的樹藝師評估樹木的風險,以及採取所需的緩減措施,「例如修剪、加固或移除有風險的樹木,這本手冊將有助業主了解進行定期樹木檢查及恆常樹木護理的重要性。」
人樹共融 業主有責
陳茂波指出,當局最近計劃透過經由民政事務總署依據《建築物管理條例》而制定的《大廈管理及維修工作守則》,加入樹木安全的章節,將《樹木管理手冊》納入工作守則內,讓業主及物業管理公司更清楚知道自己在樹木管理上所須負起的責任,並提升業主、物業管理公司及業主立案法團在樹木管理方面的知識和工作水平。
他表示,此舉是在本港具備成熟條件為樹木管理進行全面立法前,提供一項務實可行的方法,加強對全港包括私人物業範圍內的樹木管理,從而保障公眾安全。 他指出,當局會繼續協助私人物業業主、業主立案法團及物業管理公司做好樹木護養工作,「我們懇切盼望私人物業的業主跟我們攜手合作,履行護養樹木的責任,確保公眾安全,讓香港達至人樹共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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