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5名成員於去年七一遊行,被指違反「不反對通知書」及阻差辦公被捕,當日領頭車司機及前北區區議員岑永根就警方事後在未有申請法庭手令下,沒收其3部手機,以查閱內裡資料提出司法覆核。律政司昨日再度申請延期提交證據,雖被申請人與案件有關人士極力反對,但法庭最終指案件涉及廣大公眾利益,酌情批准律政司下月16日前提交有關證據,審訊日期維持於下月21日。據悉,有關證據涉及警方在申請手令的內部指引。
律政司一方昨日指案件涉及重要憲法問題,政府有責任謹慎考慮所有有關指引,以便日後協助法庭尋求解決方法,故希望法庭批准延期提交證據。
申請人及案中有關人士陳倩瑩的代表律師反對指,案件相距至今已14個月,律政司需要提交的證據應一早已知,但律政司遲遲未有提交,質疑律政司根本沒有證據,是策略性選擇於現階段才向法庭提出今次申請,又質疑有關證據未必與本案有關。 ■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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