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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區政府警務處:
本人李波,香港身份證××××××(×),謹此就有人報稱本人失蹤一事作出澄清。
首先,非常感謝警方對我的關心,我的事讓你們費心了。我不是被綁架的,更沒有因在內地嫖娼被拘捕。
我已經與我太太見了面,我在這裡是自由,安全的,太太跟我說,接到我的電話後,本來她是不報警的,是別人報了警,然後唆使她去報警。後來她覺得被人利用了,就到警署銷案了。
我希望香港警方不要為我的事浪費警力,不要再調查了。我來內地配合調查是自願的,解決問題還需要一段時間,並涉及我很多個人私隱和公司內部事務。希望社會各界能尊重我的個人私隱,給我和我家人自己的空間,懇請警方保護我的家人,不要再被外界騷擾。
謝謝! 李波 201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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