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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 繼「銅鑼灣書店」老闆桂敏海等4人自2015年10月失去聯絡後,傳媒引述獨立中文筆會會長貝嶺報道稱,書店股東李波於2015年12月30日突然「失蹤」,可能被「綁架」,亦可能在書店倉庫「被人帶走」到深圳。反對派開始炒作事件。
1月3日 第一封信(寫給「書店員工」) 李波給書店職員陳先生傳真報平安,指「急需處理有關問題,不能讓外界知道,已採取了自己的方式返回了內地,配合有關方面調查」,強調情況很好,一切正常,�茩�工繼續營運書店。
1月9日 第二封信(自白書) 李波在信中表示注意到香港有人借他的事組織遊行,令他困惑不解,重申他回內地完全是個人行為,解決個人事情,與他人無關。他在信中進一步批評這些行為不管出於什麼目的和利益,已嚴重干擾他和他家人的日常生活,希望外界多為他和他的家人�虓Q,尊重他的選擇和私隱,不要再在事件上大做文章。
1月17日 第三封信 (寫給太太) 李波提到自願回內地配合調查進展順利,事態發展向好,和調查人員都成為朋友。更指桂敏海品德極要不得,今次連累了他。他進一步說,有人借其入境方式為借口,大肆攻擊「一國兩制」,攻擊香港特區政府,甚至指他「嫖娼」是豈有此理。他再促請各方人士尊重其個人選擇和家庭私隱,別炒作事件以達到個人和組織的目的,強調保留對不負責任的媒體和個人起訴的權利。
1月23日 第四封信 (寫給香港警方) 李波在信中澄清他並非被綁架,更沒有在內地嫖娼被捕,指自己到內地配合調查是自願,並已和太太見面,強調在內地自由安全。信中又指太太與他通電話後本不報警,而是別人報了警再唆使太太報警,後來太太感到被人利用便銷案了。李波在信中再指,事件涉及其人私隱和公司內部事務,第三度促請社會各界尊重他的個人私隱,給予他和他家人空間,又請警方保護其家人,免再被外界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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