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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行政長官梁振英去年1月10日,在沙田馬場出席賽馬會130周年紀念盃賽事的慶祝活動,當步上頒獎台擔任頒獎嘉賓時,險遭一名男子掟雞蛋,雞蛋雖擲向特首方向,幸沒傷及梁振英,但擲中馬會一名女職員,案件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開審。裁判官聽取控方舉證後裁定被告普通襲擊罪表證成立,案件延至3月24日裁決,被告續准保釋。
38歲被告曾卓謙(見圖),當日即場被馬會保安員制服,警員從被告身上的背囊搜出40隻完整雞蛋、剪鉗及繩索等。他原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經修訂後改控一項普通襲擊罪。被告否認向梁掟雞蛋,亦不認罪,在表證成立後亦選擇不自辯。
「中蛋」女職員:痛到標眼水
遭「中蛋」的馬會女職員曾筱貽昨日供稱,她當日帶領嘉賓特首梁振英及馬會主席葉錫安,從貴賓房前往頒獎台途中突感右臉疼痛,起初以為被類似高爾夫球的硬物擲中,「痛到標眼水」。但她仍忍痛完成工作,其後發現自己右臉有兩吋紅腫,微絲血管爆裂。在辯方盤問下,女職員承認她看不到施襲者容貌,也不知其性別。
保安員馮家渭供稱,看見被告兩度擲出啡灰色物體,即時喝止並撲上前制服對方,但因被告戴口罩而看不到其容貌。馮同意數以萬計的觀眾入場觀戰,也毋須檢查隨身物品。
負責拘捕被告的警員供稱,沒有用暴力威逼被告認罪,被告落口供時稱雞蛋是他擲出,但事先沒特定施襲對象。
辯方結案陳詞指,被告被捕後在「非自願」情況下錄取口供,又稱案發地點為逾百人的公眾區,質疑保安員根本無法專注監視個別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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